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关于加快发展花椒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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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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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委发〔2018〕156号

各村、乡级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8〕34号)和《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花椒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达川委办发〔2018〕45号)精神,加快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全乡花椒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助农增收目标,按照全乡扶贫开发的总体布局,以提高花椒质量和效益为核心,高起点、高质量、高要求建设花椒产业种植基地,走“小花椒、大产业、大发展”之路,实现全乡花椒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促进全乡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主导、集体(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科技支撑、多元发展”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种加销、科工贸一体化发展机制,激活产业发展要素,推动花椒一、二、三产业齐头并进、融合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实现 4000亩种植规模。(2018年各村完成任务数附后)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达川区龙会乡花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椒办,张久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总体规划、监督实施、技术培训、考核验收、协调发展等工作。

(二)工作措施

各村严格按照四议五公开工作流程成立花椒专合社,可引进业主实行股份制按股分红,可通过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来保证产业的顺利实施和后期的良性发展,要确保扶贫产业资金(集体经济)的安全和产生的效益,不论是成立专合社还是股份制,都必须通过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推选出一至二名素质高的人员全程参与椒苗价格,质量、后期管护等工作,每进购一批椒苗,必须将“两证一签”(即苗木检疫证,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标签)交乡花椒办承档备案,所有与花椒项目有关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必须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入账。为确保花椒产业健康发展,支部在换届前一个月内必须按程序选好下一年花椒产业管理人员,并对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不能履职或履职不到位人员可随时更换。

(三)强化部门协作

各村和乡级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乡林业站负责产业规划、种苗统筹;乡农技站负责技术培训;乡文广站负责花椒产业发展宣传;乡财政所负责保障花椒产业发展资金;三资办负责账务的核查,水利站负责水利设施建设。  

三、逗硬措施,强力问责

花椒产业发展是区委政府助力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扶贫产业资金落地落实,助农增收;如因重视不够,举措不力,导致扶贫产业资金流失,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附件:1.达川区龙会乡花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达川区龙会乡花椒产业2018年各村任务数


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


附件1.doc 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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