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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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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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滩府发〔2018〕28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堵源头、端窝点、严准入、强监管,为构筑本乡诚信生产、安全加工、规范流通、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防范体系而努力。

二、工作重点

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集体用餐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以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集贸市场、超市(卖场)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无证地下加工窝点为重点对象,切实抓好食品源头治理,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地下食品加工窝点。同时,要深入贯彻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加快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负责食品安全和医疗卫生的监督与指导。 

三、具体目标

按照打造幸福大滩总体目标,通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非法食品加工窝点得到全面清除;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止得到有力保障;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夯实网底,充分发挥协调监管的优势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及时充实调整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乡、村(社区)、组的三级监管网络,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使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2、推进村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五治”活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责任。

(二)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肉食品安全

1、加强流通市场肉品安全的日常监管。以“五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场的整治力度,规范屠宰管理与养殖行为,推进生猪养殖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

2、加强对肉食品马路摊点的管理,严厉打击地下的私屠滥宰现象。

(三)加强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提高食品生产企业水平

1、健全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食品生产档案,严格实施食品生产备案制度。各村(社区)要做好所在辖区内生产企业或作坊的登记、检查、上报工作,特别是生产企业的小作坊,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隐患比较大。坚决打击生产加工环节中添加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劣质霉变原料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的违法行为。

2、积极配合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环保专项整治,依法关、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食品生产企业。

(四)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促进市场规范经营

1、规范食品经营秩序,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业为重点环节,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机构,严格执行进货凭证、台帐查验、索证索单、清场销毁制度;加大日常监管的频率。

2、重视对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做好各类活动的保障工作。开展重要时期、重要节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争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3、食品流通市场的监管向农村市场转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抓好对农村连锁配送小商店的检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五)加强集体用餐的监管,固守食品安全底线

1、企事业食堂的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事业集体供餐食堂加强日常检查,覆盖率达100%。

2、完善学校食堂的管理机制,实行以校长负总责、以食品安全为中心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保证师生的用餐安全。

3、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自办群体性筵席户指导工作。农村家庭自办群体性筵席现场的指导,上门指导率达100%,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乡食安办将不定时的进行抽查。

(六)加强长效监管机制,打击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1、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和监督意识。

2、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发现机制,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覆盖面

3、继续保持开展对无证照生产、加工的地下窝点等食品安全整治的高压态势,清理整顿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户和窝点,基本遏止“回潮”现象,坚决打击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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