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三街办发〔2018〕107号
各村(社区)、各站(所、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8]82号)及《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8】94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是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大数据平台的重要步骤,是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决策部署,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础。
二、明确任务、把握工作实质
信息采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按照《四川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实施细则》执行。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集中采集、交叉比对、上门核实等方式进行。
三、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统筹街道信息采集工作。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开展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全街道要按照“三专门、三统一、三集中、三结合”的办法开展采集工作,即:组建专门班子、落实专门人员、使用专门设备,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宣传发动、统一采集标准,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开展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工作要与政策宣传结合、与思想疏导相结合、与帮扶济困相结合。
(三)明确责任分工。辖区各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就保中心、国土所、规建办、信访办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观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各业务领域数据共享,联动运行,共同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四)加强宣传动员。街道民政办、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将信息采集工作宣传到每个居民小组(区)、各楼院,传递到每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要将宣传海报张贴在每个村(社区)办公场所及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为信息采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村(社区)、街道各相关站所办要加强配合、积极作为、抓好落实。街道民政办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第一阶段信息采集工作报告和相关信息数据(电子版)报送区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第二阶段信息采集工作相关情况报区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三里坪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8日
三里坪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孔丽华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魏华林 纪工委书记
成 员:梁远芬 综合办主任
何 英 目督办主任
肖仁端 民政办主任
刘 东 财政所所长
李雪莲 就保中心主任
胡清军 规建办负责人
贺 伟 武装干事
于 华 三里坪派出所所长
董 飞 仙鹤路派出所所长
各村(社区)分管民政工作领导为联络员。办公室设在民政办,肖仁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