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发〔2018〕56号
各村、镇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抓好全镇环境治理攻坚工作,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攻坚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及搬迁后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18 年11月7日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及搬迁后续工作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业是我镇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但随着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当前我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切实抓好全镇环境治理攻坚工作,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发展理念,围绕“重点突破、综合治理、循环利用、绿色发展”总要求,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有效解决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后续工作,坚决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升级转型,实现畜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原则。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村支两委及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解决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及搬迁后续工作。
(二)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畜禽养殖场(户)业主是治污
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治理投入。
(三)整治与预防相结合原则。对现有畜禽养殖场加大污染
整治力度,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做到零排放;对新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三、禁养范围及养殖场关闭工作分工
(一)禁养区范围:1.铜钵河沿线距离河道垂直距离200米以上均为禁养区。2.场镇集中供水取水点(宝塔村1社杨家沟)下行100米,上行3公里内均为禁养区。
(二)关闭及后后续工作各养殖场由专人负责监督关闭及后续一切监督工作,严禁复养现象发生。
1.杨成平负责定龙村周厚光养殖场关闭,徐丰富及定龙村村干部协助
2.吴名进负责胡昌文养殖场关闭及搬迁后续相关工作,由唐周、卢继远、伍世斗协助。
3.左芳州负责王生林养殖场关闭及搬迁后续相关工作,由李元明、周厚燕协助。
4.谭帅负责卢朝凯养殖场关闭及搬迁后续相关工作,由张开建、卢朝镔协助
5.唐富伶负责张思华养牛场所关闭及后续相关工作,由何能轩、李辉春协助
6.余家文负责黄明星养殖场关闭及后续相关工作,李元文、夏礼云协助。
四、完成时限
1.2018 年5底20前,完成 6 家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后续相关工作。
2.2018年底前,完成本镇辖区内其它家畜禽养殖场(户)的整治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整治标准。1.禁养区内(铜钵河沿线、集中供水取水点一、二级保护区内)严禁养殖规各类家禽家畜。2.适养殖区内养殖场将严格按照“两分离”“三配套”“一处理”“零排放”(即: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干粪堆积发酵池、沼气池、沉淀池;病死畜禽按要求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废水不得对外排放)的整治标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二)加强技术指导。畜牧站要加强对适养殖区内的养殖户按照技术指导与服务,因场施策,一场一策,下达切实可行的污染整治方案。
(三)加强环境监测。镇环保根据其职责所要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和环境污染的监测,加大与畜牧站、畜牧局和环保局的工作对接和汇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好相关问题。
(四)严格监督检查。镇环保所和畜牧站要不定期对工作情
况开展专项督查。对造成较大影响畜禽养殖污染事件的,将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上报上级党委、政府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