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府发〔2018〕56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达川农领【2018】5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乡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低、路子少、机制不健全、发展无思路无项目、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
全乡每个行政村挂牌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贫困村依法成立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成员代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由区农业局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对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经理、会计进行培训,提高发展集体经济工作水平。非贫困村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农技站、各村)
二、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细化内部责任,加强内部经济核算,严格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村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集体公益金、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村公益、扶贫济困等事业发展,增强村集体自我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加强民主管理和行业监督,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督促指导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则,切实履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搞好民主理财,严格控制各种非生产性开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做到村务、财务公开、公正、透明。(责任单位:农技站、三资办、财政所、各村)
三、选好村集体经济带头人
按照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的原则,把有能力、有本事,会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懂经营,善管理的村民选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按程序选举担任(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配齐配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经理、财务负责人。(责任单位:农技站、各村)
四、建立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积极探索村集体资产、劳动力、管理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化、组织化、效率化实现形式,做实集体经济组织,创新股份合作经营形式,探索股权化管理方式,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经验。夯实集体经济基础、激活集体组织活力、充实集体经济功能。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发展模式,因地制宜,采取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的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兴办经济实体。对于农户未耕种的土地,采取反租承包、联合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特色农业产业。(责任单位:农技站、三资办、财政所、各村)
五、加强扶持资金及项目监管
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各类项目资金的监管,积极推广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将用于发展农业产业的财政支农资金(除扶贫资金外)形成资产按一定比例量化给贫困户、村集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集体引进业主股份合作发展产业,在产业发展投产前村集体按不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实行保底分红,投产后村集体、贫困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按股权分配经营利润。加强对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的监管,不得超出使用范围,确保基金规范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农技站、三资办、财政所、扶贫办等部门、各村)
六、建立集体经济收入季报制度
每季度收集、汇总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经营性收入、服务性收入、投资性收入)、村人均收入,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乡农技站、三资办,以便上报区上。要求数据真实可靠。(责任单位:农技站、三资办、各村)
七、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018年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面达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人均达25元以上,其中: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人均达50元以上,区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人均达40元以上。(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各村)
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