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府发〔2018〕151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严防疫情传入我乡,确保全乡生猪生产安全,根据区政府防控非洲猪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我乡不发生区域性疫情,实现养殖业安全、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
二、职责分工
畜牧站:制定全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负责疑似疫情上报工作;负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执法监督、疫情监测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消毒灭源、扑疫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及防疫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负责疫情处理、防疫人员技术培训工作;负责防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日常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非洲猪瘟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保障,并将防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应急处置经费。
派出所:负责非洲猪瘟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疫区正常社会秩序;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强制扑杀、各类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案件查处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以及疫情发生时封锁哨卡的设站工作;负责恶意传播动物疫情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打击工作。
卫生院:负责做好人畜共患病知识、解释和诊治,及时协助与畜牧站沟通信息,协助做好扑疫工作。
场管队:负责做好餐馆、食堂泔水和餐厨垃圾流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市场的消毒灭源工作和市场关闭、封锁等扑疫工作;做好市场休市的管理工作。
环保所:负责做好餐馆、食堂泔水和餐厨垃圾养殖环节整治取缔工作。
食药站:负责生猪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配合畜牧站打击违法经营来源于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行为工作,负责餐馆、食堂泔水和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关闭、封锁市场等扑疫工作;协助做好应急防疫扑疫物资的质量监督工作,协助做好伪劣产品的打击工作。
林业站:负责对野猪疑似疫情的排查和监测。协助做好非洲猪瘟采样、扑疫工作。
文广站:通过村村响开展非洲猪瘟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防控宣传。通过印发明白纸、挂图、上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非洲猪瘟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力度,引导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相关主体提高自主防范意识,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督促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升级改造防疫设施,健全防疫制度,严格落实巡查、车辆人员进出管理、清洗消毒、禁用泔水饲养生猪等综合防控措施,按照检疫规程和要求,严格做好检疫工作。尤其是养殖场(户)、交易市场,发现可疑猪死亡,要及时向乡畜牧站报告。
(二)全面加强疫情排查和监测。按照区非洲猪瘟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和生猪屠宰场组织开展疫情排查。乡畜牧站和食药所要对生猪冷冻产品加工、储藏场所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及时发现和消灭疫情隐患,详细登记排查情况,并将信息报送至区畜牧局。监测工作要对生猪养殖场(户)、冻库等重点,增加巡查频次,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开展临床巡查,加大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监测力度。
(三)加强疫情处置。发生可疑疫情时,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求,立即限制移动,采取隔离、封锁、扑杀等综合防控措施,果断处置疑似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并规范采集病样样品送检。
(四)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
1、生猪养殖场(户)出售或者运输畜禽前,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向乡畜牧站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调运。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加强生猪移动监管,严禁从疫区省份和疫区周边省份高风险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
3、运输生猪的单位和个人要凭检疫证明承运。详细记录检疫证明号码、运载时间、畜禽种类、数量、起运地点、到达地点、车辆消毒以及运输过程死亡等情况。发现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畜牧站报告,再上报区畜牧局。
(五)加强检疫执法。
1、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的监管,严格落实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2、严厉打击屠宰、加工、经营病死猪、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3、对于不落实消毒制度的养殖场(户)和生猪承运人以及生猪屠宰负责人,由乡畜牧站提出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一旦发生疫情,宣传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广泛宣传解读,科学引导舆论。面对突发情况,要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要广泛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特别是针对广大消费者的疑虑和关切,及时答疑解惑,引导公众科学认知非洲猪瘟,理性消费生猪产品,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蒲达平乡长任组长,陶思华、赵万明任副组长、各村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畜牧站,由吴绍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指导、调度和考核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三)建立应急值班和联络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值班电话:13982879807,联络人:吴绍勇。
(四)加强后勤保障。完善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准备,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防控物资、设备、人员进行梳理,增强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队伍的保障能力;及时准确掌握防控情况。
(五)严格督促检查。乡防指将对各部门非洲猪瘟防控人员工作明察暗访,凡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疫病发生和疫情流行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