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发〔2018〕158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决策部署,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道知》(川办函〔2018〕82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8〕94号)及《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8〕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全面开展我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重要意义
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是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大数据平台的重要步骤,是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决策部署,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础。
二、信息采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集中采集、交叉比对、上门核实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按照《四川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三、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乡政府建立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联系机制(人员名单附后,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统筹全乡信息采集工作。各村、社区要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开展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全乡要按照“三专门、三统一、三集中、三结合”的办法开展采集工作,即:组建专门班子、落实专门人员、使用专门设备,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宣传发动、统一采集标准,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开展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工作要与政策宣传结合、与思想疏导相结合、与帮扶济困相结。
(三)明确责任分工。乡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观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各业务领域数据共享,联动运行,共同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村、社区及乡级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和广大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信息采集工作提供有力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加强舆论引导,将信息采集工作宣传到每个村、社,传递到每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身上,要将宣传海报张贴在每个村、社区办公场所及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为信息采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经费保障。乡财政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管理服务窗口的专门用电脑、移动硬盘、多功能采集仪、便携式核查设备等硬件设备和印制宣传资料等,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信息保护。各村、社区、乡各单位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尊重采集对象意愿,对自愿放弃信息采集登记的对象不得强制要求其申报。信息采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在采集、比对、核实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落实专门人员、专用设备,强化安全防范,确保数据安全。
达州市达川区龙会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