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关于印发《平滩镇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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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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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滩脱贫攻坚〔2018〕33号


各村支部、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镇级各单位:

按照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达川区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方案》(达川脱贫攻坚[2018]140号)要求,为确保我镇切实做好2018年贫困对象退出验收工作,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坚持目标标准,落实最严格验收制度,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对照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认真组织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社会认可、老百姓认账、验收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二、验收对象

(一)2018年预脱贫户、往年已脱贫户。

(二)2018年预退出贫困村、往年已退出贫困村。

(三)本镇标准中心校、达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初审

三、验收标准及程序

(一)验收标准

1.见附件1。

2.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验收工作的同时,各验收组要对各村档案资料齐全,村容村貌整洁干净,各项奖补政策落实到位,产业扶持项目、资金推进落实及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认可度。各验收组要认真收集问题,验收总结会各工作组长与指挥部汇报。

(二)验收程序

1.贫困户脱贫。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由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力量入户对标逐项验收,达到稳定脱贫条件的,验收组和贫困户签字确认,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镇人民政府报区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并公告。

2.贫困村退出。拟退出贫困村“两委”提出的申请,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力量进村对标逐项初验,达到退出条件的,验收组和贫困村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在镇上公示无异议后,由镇人民政府报区人民政府。

3.贫困区摘帽。乡镇(街道)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力量对乡“三有”对标逐项进行初审,符合贫困区摘帽条件的,验收组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区人民政府。

四、验收方式方法

(一)组织领导。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镇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成立1个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镇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质量和结果负责;下设9个验收组,具体承担验收工作,贫困村采取交叉验收,非贫困村自查验收。各验收组要对本镇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质量和结果负责。各负其责,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组  长:江孔成(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

副组长:邹  伟(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王道正(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副指挥长)

唐富伶(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副指挥长)  

邹华念(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  员:杨成平  吴名进  柏小梅  左芳洲  谭  帅

第一验收组:负责镇“三有”初审,贫困村“一低五有”及资料验收。

组  长:邹  伟

成  员:唐富伶  杨成平  谭  帅   覃宗林

第二验收组:负责石峰村验收工作

组  长:王道正

成  员:饶朝军  李晓华  张建平  曾义伟

第三验收组:负责石鼓村验收工作

组  长:邹华念

成  员:秦定林  王  志  张开建  王大铨

第四验收组:负责茂花村验收工作

组  长:向  兵

成  员:郎建元  柏在生  周 斌  罗朝巍  田小霖  黎  佳 

第五验收组:负责碑垭口村验收工作。  

组  长:杨成平

成  员:黄玉芝  蔡青竹

第六验收组:负责定龙村、铁锁桥村验收工作。

组  长:柏小梅

成  员:徐丰富  张  红  陈永兰 王艳红

第七验收组:负责水桐坝村、宝塔村验收工作。

组  长:吴名进

成  员:舒庆松  张善德  唐远辉  夏 江  王  飞  伍  勇

第八验收组:负责金鼓村验收工作。

组  长:左芳洲

成  员:夏  海  冯  静

第九验收组:负责桥梁石村验收工作。

组  长:谭  帅

成  员:张开建    曾  秀

(二)验收方式。验收组实地逐户、逐村、逐单位、逐项进行现场验收和自查。验收组可首先审查达标认定书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若相符,可判定验收达标;若不相符,要及时报请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督促有关达标认定单位迅速组织整改,并重新达标认定。重新达标认定后,仍然通不过退出验收的,可判定为退出验收不达标。对2018年预脱贫户验收未达标的,可从未脱贫户中选择能达标的进行替换,但仍要通过达标认定和退出验收。

(三)抽查工作。11月5日前,脱贫验收领导小组对各村验收和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未达到退出验收标准而验收为达标的,指挥部将严肃追究验收组组长和相关成员责任。

(四)标注工作。要将通过验收、批准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

五、时间安排

(一)验收工作准备

2018年10月18日前,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验收工作方案制定、力量组织、人员培训、工作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退出验收工作

10月19日—28日,各验收组完成贫困区脱贫摘帽乡“三有”初审、贫困村退出验收和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

(三)抽查工作

11月5日前,领导小组完成对所有村的退出验收抽查工作。

(四)标注工作

11月1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2018年退出贫困户、贫困村的标注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退出验收工作的首位,不达脱贫标准坚决不脱贫退出。要加强退出验收工作力量组织,抽派能力强、作风正、业务熟的精兵强将参与验收工作。要搞好退出验收培训,让验收人员熟悉验收标准、程序、方法,明确任务、纪律和要求。

(二)严格标准程序。严格执行退出标准、退出程序,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资料完整、结果真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验收工作要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客观公正,坚决杜绝不按标准、程序的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验收过程和结果有记录、可追溯。落实奖惩制度。

(四)做好资料报送及存档。附件2—8一式两份,按相关要求填写并签字后,一份于10月29日前交于镇脱贫办,一份贫困户退出资料存于村级档案资料中精准退出类-贫困户脱贫-村委会和驻村工作组入户核实资料,贫困村退出需存于村级档案资料中精准退出类-贫困村退出-区级初审市级验收核查有关材料。其中,附件4、5、6、7、8需上交电子版至镇脱贫办。

同时,各验收组需上交本组验收自查工作报告至前线指挥部办公室。包括:贫困户退出验收、贫困村退出、贫困区脱贫摘帽乡“三有”初审三个方面,报告主要内容有:①工作组开展退出验收和初审工作情况;②退出验收和初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③对验收村退出验收和初审情况的评估。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在验收工作中,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及相关要求的;验收走过场,把关不严,将没有达到退出标准的验收为达到退出标准的;组织不力,不能按时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的,以及其它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况,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达川区平滩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 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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