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关于2018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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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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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委发〔2018〕58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帮扶单位:

为切实做好 2018 年贫困对象退出验收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 2018 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脱贫办发〔2018〕140号)要求,结合双庙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及力量组织

(一)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孙瑜明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指挥长江桃、副指挥长罗君、王国方、何彦担任,成员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区国土、南城卫生院、镇扶贫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对本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质量和结果负责。

(二)验收工作力量组织。

1.区国土人员安排

组长:徐汇   电话:13508242789

副组长:由各小组长担任

一组负责人:魏传刚,成员:邱剑、双庙镇政府叶峰;负责高坎村验收。

二组负责人:徐磊,成员:胡东明、龚小英、驻村工作队成员王芝剑与王永刚、双庙镇政府徐德忠;负责茶园村验收。

三组负责人:王波,成员:李国彬、龙道洪、双庙镇政府陈红;负责高升桥村验收。

四组负责人:张伟,成员:孙学明、尹川、双庙镇政府李强;负责张家湾村验收。

五组负责人:王学军,成员:吴成立、双庙镇政府杨天政;负责芝麻沟村验收。

六组负责人:余平,成员:方彬、双庙镇政府王海英;负责杨柳沟村验收。

七组负责人:程春宇,成员:李磊、双庙镇政府秦渔标;负责团立湾村验收。

八组负责人:郝小华,成员:李林峰、周万国、龚刚、徐上壹、驻村工作队成员田正雄与郑翔、双庙镇政府王晓艳与伍美君;负责塔子梁村验收。

九组负责人:黎小林,成员:袁姣、张龙、村驻村工作队成员徐大钧与孙成浩、双庙镇政府杨勇;负责陈坪村验收。

2.南城卫生院人员安排

组  长:符必建   电话:18881879861

副组长:由各小组长担任

一组负责人:郝启美,成员:黄妹丽、双庙初中周萍、双庙镇政府肖君;负责三合寨村、二东村验收。

二组负责人:彭洪伟,成员:黎明、双庙镇农技站邓达荣、双庙镇政府江群;负责红巾村验收。

三组负责人:杜仕英,成员周武兰、双庙镇政府杜学银;负责石门寺村验收。

四组负责人:周益明,成员:吴显平、双庙镇政府罗婷婷;负责石凼村验收。

五组负责人:陈鹤,成员:徐太平、双庙镇政府袁永成、双庙小学岳小棚;负责中华寺村验收。

六组负责人:彭佳,成员:王用芳、映山学校陈燕、双庙镇政府范朝双;负责南岳寺村验收。

七组负责人:丁德燕,成员:程芬、映山学校秦伦、双庙镇政府赵海;负责九贤寺村验收。

八组负责人:潘东,成员:符必建、双庙小学杜泽文、双庙小学卢潇、双庙小学李育芳、双庙初中陈红宇、双庙镇政府唐金波;负责倒石桥村验收。

3.双庙镇卫生院人员安排

组  长:刘川

副组长:由各小组长担任

一组负责人:夏卫东,成员:双庙畜牧站蒲善曲、双庙镇政府李桂英;负责新利村验收。

二组负责人:李香缘,成员:杨宪财、谯云村、双庙初中王弘翔、双庙镇政府王勇胜与何宪伟;负责宝珠村验收。

4.双庙镇政府人员安排

一组负责人:王晓艳,成员:李桂英、罗婷婷、庞厚军、徐德忠、杨勇、李小芹、伍美君;负责12、19、20村的贫困村退出初审工作。

二组负责人:罗婷婷,成员:李小芹、赵海、刘其婷;负责镇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的初审工作。

二、验收工作时间安排

(一)2018年10月18日前为验收准备阶段。主要制定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方案、力量组织、人员培训、工作安排等工作。

(二)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为开展贫困退出验收阶段。主要是验收组按照分配的村及贫困户退出任务,对贫困户实地逐户、逐项进行现场验收。

(三)2018年10月27日至30日为验收情况汇总上报阶段。主要是各验收组负责人审核验收表、汇总验收情况,并向双庙镇扶贫办上报验收表、汇总表。

(四)2018年11月8日前为区督查组抽查阶段。区脱贫督查小组对验收组的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镇的“三有”、所有贫困村达标情况全部进行检查。

(五)2018年11月10日前为标注阶段,镇扶贫办根据通过验收、批准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及时在系统中完成标注。

三、验收对象

(一)2018 年预脱贫户、往年已脱贫户。

(二)2018 年预退出贫困村、往年已退出贫困村。

(三)镇标准中心校、达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

四、验收标准

(一)贫困户脱贫

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实行整户识别、整户退出。以“一超”、“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简称“一超六有”)为主要评价指标,综合进行评判。

1.“一超”,指脱贫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8年现行扶贫标准为3800元人民币。

2.“两不愁”,指农户吃饭和穿衣有保障,能够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主要评判依据:①、“不愁吃”,指根据居住地饮食习惯,农户有能力通过自产或自购,满足口粮需求及补充一定的肉、蛋、豆制品必要营养食物;安全饮水有保障。②、“不愁穿”,指根据居住地环境,农户有能力自主购买或亲属资助,做到四季、日常有换洗衣服,特别要有温暖过冬棉衣、棉被等。

3.“三保障”,指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1)义务教育有保障。凡年满6-7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贫困户家庭中,没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或因自身身体原因不宜上学的(教育部门认定),可判定为义务教育有保障。

(2)基本医疗有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或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落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县域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按规定得到了落实。

(3)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户居住房屋达到住建部门安全标准的,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没有房屋的农户,居住子女家、亲戚朋友家或敬(养)老院的,以及稳定租房居住两年以上的,视为住房安全有保障。居住地属地质灾害危险区、房屋跑风漏雨、水淹开裂等造成不适宜居住的,或疑似危房未纳入C、D级危房改造的,需由住建部门核查,出具证明是否为住房安全。

4.户“三有”,指脱贫户家中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1)有安全饮用水,指饮用水量有保障,水质安全。水量有保障指的是正常年份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20升;水质安全指的是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且单次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且不间断供水。

(2)有生活用电,指脱贫户家中通生活用电且能满足照明、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

(3)有广播电视,指脱贫户家中有广播电视或能接收广播电视信号。

(二)贫困村退出

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以“一低”、村“五有”(省标)(简称“一低五有”)为主要指标及标准。

1.“一低”,指贫困村退出当年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村“五有”,指贫困村退出当年有集体经济、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1)有集体经济,指按贫困村退出年度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累积收入计算,以收入账户和银行流水账为依据,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累积收入为农业人口人均8元人民币以上。

(2)有硬化路,指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上级路网至建制村村委会驻地(或村小学)通硬化路。

(3)有卫生室,包括两个指标:A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B至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或巡回医生。

(4)有文化室,包括三个指标:A有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具备党员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功能;具备电视机、音响、电脑、等基本文化器材;具备应急广播功能的村级广播系统;具备一定的可供阅读的出版物;B有室外文化活动场地,有宣传栏(内容能及时更新);有相应的体育健身器材。C规章制度健全。

(5)有通信网络,指以窄带(拨号上网、GPRS等)或宽带(ADSL、3G、4G、光纤等)方式,实现村委会(或学校)有互联网或通讯覆盖。

五、验收程序

(一)贫困户脱贫。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由贫困退出验收工作组入户对标逐项验收,达到稳定脱贫条件的,验收组、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签字确认,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验收组报镇扶贫办,镇人民政府报区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并公告。

(二)贫困村退出。拟退出贫困村“两委”提出的申请,镇贫困退出验收组进村对标逐项初验,达到退出条件的,验收组和贫困村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贫困村所在镇公示无异议后,由验收组报镇扶贫办,镇人民政府报区人民政府。

(三)贫困区摘帽。镇贫困退出验收组对镇“三有”对标逐项进行初审,符合贫困区摘帽条件的,验收组和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由镇人民政府报区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镇脱贫攻坚验收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贫困退出各项验收工作。要抓好贫困退出验收培训,让验收人员熟悉验收标准、程序、方法,明确任务、纪律和要求。要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退出验收工作的首位,不达脱贫标准坚决不脱贫退出。要加强退出验收工作力量组织,抽派能力强、作风正、业务熟的精兵强将参与验收工作。

(二)严格标准程序。严格执行退出标准、退出程序,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资料完整、结果真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验收工作要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客观公正,坚决杜绝不按标准、程序的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验收过程和结果有记录、可追溯。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在验收工作中,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及相关要求的;验收走过场,把关不严,将没有达到退出标准的验收为达到退出标准的;组织不力,不能按时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的,以及其它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况,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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