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翠办函〔2018〕164号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决策部署,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8〕82 号)及《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8〕94 号)以及《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的通知》(达川办函〔2018〕97号文)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现就全面开展我街道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重要意义
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是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大数据平台的重要步骤,是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决策部署,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础。
二、信息采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集中采集、交叉比对、上门核实等方式进行。信息采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按照《四川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三、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翠屏街道办事处成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统筹辖区信息采集工作。各社区居委会也要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信息采集人员1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开展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要按照“三专门、三统一、三集中、三结合”的办法开展采集工作,即:组建专门班子、落实专门人员、使用专门设备,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宣传发动、统一采集标准,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开展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工作要与政策宣传结合、与思想疏导相结合、与帮扶济困相结合。
(三)明确责任分工。民政办、社保中心、各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观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各业务领域数据共享,联动运行,共同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和广大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信息采集工作提供有力舆论引导。将信息采集工作宣传到每个小区、每个楼院,传递到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身上,要将宣传海报张贴在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及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为信息采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设备保障。街道办事处给各社区居委会匹配移动硬盘、多功能采集仪、便携式核查设备等硬件设备和印制宣传资料等,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信息保护。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尊重采集对象意愿,对自愿放弃信息采集登记的对象不得强制要求其申报。信息采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在采集、比对、核实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落实专门人员、专用设备,强化安全防范,确保数据安全。
(七)确保登记程序。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社会关注已久,集中采集时间短,涉及人员面广,工作量大。街道设立十个信息采集点,分别设立在各社区居委会办公地点,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确保信息采集工作秩序畅通,保障采集对象节点及时登记。社区居委会要做好节假日加班安排,可以调休或给予加班补助,同时要维护好秩序,做好取号采集,并做好热情周到的服务,让采集对象感受到人文关怀。
(八)采集时间要求。从现在起至2018年11月29日为第一阶段采集时间,各社区居委会将审核后的第一阶段信息采集工作报告和相关信息数据(电子版)报送街道民政办。街道办事处根据各社区信息采集情况和信息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形成辖区信息采集报告和汇总数据上报区民政局。2019 年 3 月 25 日前,街道办事处要完成第二阶段任务(交叉校核、修订、补充其他综合信息)。街道办事处将对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各相关部门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 静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晓曲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街道办副主任
刘 巧 街道党工委委员、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成 员:高兴安 街道民政办负责人
杨媛媛 街道财政所负责人
张小莉 社保中心负责人
唐 勇 街道武装部干事
李晓真 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
潘兰芳 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为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兴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张小莉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李晓真、潘兰芳、杨理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政策指导以及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