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关于加快发展花椒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10-23
点击数:

虎府发〔2018〕139号

各村民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花椒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达川委办发〔2018〕45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社会主导、集体(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科技支撑、多元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助农增收目标,按照全乡扶贫开发的总体布局,以提高花椒质量和效益为核心,高起点、高质量、高要求建设花椒产业种植基地,走“小花椒、大产业、大发展”之路,加快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全乡花椒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紧盯一个目标
    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助农增收目标,按照全乡扶贫开发的总体布局,紧盯3800亩的花椒产业发展面积(其中2018年2700亩,2019年1100亩)力争完成4000亩这一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
    二、实施二种方式
    各村要充分动员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人员、广大贫困户的积极性,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花椒产业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业主经营”、“支部+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二种方式,结合实际选择决定花椒产业发展的种植方式。原则上不开荒(招引的企业或业主除外)、不栽田、不毁林。抢抓今秋、明春、明秋有利时机,按照“六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指标、定措施、定时间、定质量)工作要求和理沟排湿、放线定点、整地打窝、规范栽植等技术流程,充分利用荒土熟地,广泛推行“矮化丰产”技术,大力发展花椒种植园地。
    三、完善三种机制
    (一)完善入股、分红机制。
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选择的经营方式,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资金入股、分红机制,切实加强花椒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并将完善的入股、分红机制和合同协议交乡花椒办、扶贫办备案。
    (二)完善奖补机制。
    1、对完成种植规模在 200 亩以上的村按5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补(含区上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可用于本辖区花椒产业的扩大发展、基础设施、工作经费、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生产管护等方面;对种植规模不足200亩的村不予奖补;对种植示范村将在基础设施、产业配套或发展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鼓励、支持其他村发展为示范村,经验收合格,达到种植规模,可以享受相应的奖补政策。
    2、对完成申报发展任务的村,全额兑现非贫困村发展补助资金、已退出贫困村巩固脱贫成果资金、已脱贫户巩固脱贫成果资金和贫困村积淀留存资金;对未完成申报发展任务的村,按实际完成任务占比,兑现非贫困村发展补助资金、已退出贫困村巩固脱贫成果资金、已脱贫户巩固脱贫成果资金和贫困村积淀留存资金。
    3、乡党委、政府将对完成申报新发展任务未完成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位列倒数一、二名的村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在发展花椒产业中落实不力、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哄抬苗价、投机取巧、借机敛财等不良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完善后期管护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为主。各村要制定务实管用的管理措施,做好常态化监督指导工作。按照花椒栽培技术要求,重点做好花椒幼龄期管护,督导企业、业主、椒农搞好除草、施肥、修枝、排水、防旱(冻)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培养丰产树形,为高产稳产打下良好基础。
    四、强化四种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
    成立虎让乡花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乡长张渊、分管领导石章飞任副组长,林业站、广播站、扶贫办、财政所、农技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花椒办,办公室在乡扶贫办,由杨贵权、覃江楠、王静、潘传清具体负责总体规划、监督实施、技术培训、考核验收、协调发展等工作。
乡花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将全面统筹全乡花椒产业发展工作,统筹非贫困村发展补助资金(非贫困村不低于10万元、重点非贫困村不低于20万元)、已退出贫困村巩固脱贫成果资金(10 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和贫困村积淀留存资金等,主要用于花椒产业发展。乡财政所将根据区财政局对已退出贫困村巩固脱贫成果资金、贫困村积淀留存资金进行统筹,视发展情况予以兑现或收回。
乡花椒办要制定花椒种植标准和达标验收实施细则,在2019年11月份将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栽种标准和任务数对村2018年9月以后的花椒栽植面积、规范化、成活率等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乡督察办将对全乡花椒产业发展进行常态化督查,并根据花椒产业发展实效进行考核奖惩。
    (二)强化机关干部责任。
    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宣传动员、建立健全组织、清理筹措资金、招引(企业)业主、组织聘请花椒专业技术人才现场施教,抓好干部、农技员、业主及农户培训,逐步制定和完善符合我乡实情的花椒种植技术规程;要加强椒苗的质量与价格监督管控工作,坚持“两证一签”(即:苗木检疫证、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标签)制度;要督促指导各村、企业、业主落实好花椒种植任务面积数。
    (三)强化村社干部责任。
    1、要扎实做好宣传动员、招引(企业)业主、资金筹措、确定面积地块,组织聘请花椒专业技术人才现场施教;
    2、要切实加强椒苗质量管控,坚持“本地育苗、计划配置、分散采购”原则,从源头上严把花椒苗木质量关。育苗生产单位要规范苗木生产(营养袋培育),严格进行检疫,建立苗木生产和销售档案。乡花椒办、各村要加强育苗生产环节监管,督促育苗生产单位按技术流程生产,做到种子来源清楚、苗木去向明白。各村按规定程序自行采购椒苗,需提供“两证一签”,并报乡花椒办备案。
    3、要切实椒苗价格根据质量和标准,视苗子质量、生长年限、地径、苗高等情况议定合理价格(原则上营养杯苗控制在2.2元/株以内,裸根苗控制在1.5元/株以内),坚决杜绝滥用苗木和哄抬苗价的行为。林业站、农技站和各村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开展自行育苗工作,务必确保花椒种子和椒苗质量安全可靠,坚决降低椒苗成本。椒苗的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为林业站和各村支部;
    4、要切实加强花椒后期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业主、椒农搞好除草、施肥、修枝、排水、防旱(冻)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培养丰产树形,为高产稳产打下良好基础,督促按照时间节点按期完成任务面积;
    (四)强化专业合作社和业主责任。
    要严格执行椒苗质量标准,严格按规定程序采购椒苗,同时提供“两证一签”(即:苗木检疫证、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标签),并报乡花椒办备案;要切实加强花椒产业后期管理工作;要切实把握时间节点,在10月中旬完成落实栽种地块、椒苗预订采购等工作,在10月底完成地块整理,在11月底完成确定栽种面积等。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