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发〔2018〕58号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完成省市区上下达的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考核指标,经河市镇主要领导同意,现
将《河市镇2018-2019年今冬明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
河市镇2018-2019年今冬明春重点区域
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完成省市区上下达的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考核指标,经河市镇主要领导同意,特制定《河市镇2018-2019年今冬明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部署、点面齐抓、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原则,将河市镇场镇及各村、社区,重点围绕大气环境质量敏感区及场镇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生物质焚烧等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2018年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率76.3%、 细颗粒物(PM2. 5)年均浓度≤55.4ugm3的基本任务目标,力争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率>83. 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4. lug/m3的奋斗目标。
二、控制区域
控制区域:辖区各村及社区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12日-2019年2月28日
四、攻坚任务及责任分工
1.场镇主干道连接的支路、岔道及场镇周边主要道路加大路
面冲洗和清扫保洁力度,清理道路沿线边沟、护坡、桥涵垃圾,清洗绿篱绿带及行道树积尘,保持场镇主要出入口道路干净整洁,减少道路扬尘;增加控制区道路清扫和清洁频次。
2.加大餐饮企业(商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的督导力度,对同时就餐人数达100人以上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逐步延伸推广小型餐饮企业(商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
3.严格排查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在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立即拆除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4.道路、桥梁、房屋建筑等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控措施。
5.强化汽修喷漆作业管理,所有打磨、喷漆工艺必须在密闭空间内完成并配备净化装置。
6.加强场镇周边建材、水泥等行业销售管控,严格执行大气污架物排放标准,严查超标排放行为。
7.对采石场、砂石场及商混站、物料堆场等进行全面清理排查,要求采石场、砂石场及商混站建设密闭料仓、顶棚、防风墙等,对物料传送带实行密闭作业并安装自动喷淋装置,对堆场实行防尘覆盖、硬化等措施,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关停。
8.按照《达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扎实推进源头削减、过程防控、末端治理,全面加强石化、化工、工业涂装、木质家具制造、钢结构制造、卷材制造、包装印刷、制鞋、油品储运销等领域VOCs减排工作。
9.全面排查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排污超标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业企业,建立完善“散乱污”企业清单台账并实行动态调整,采取“关闭一批、整改一批”的办法进行分类整治。建立网格监管机制,落实各村(社区)监管责任,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镇级各部门和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攻坚行动落实到位。镇级相关部门履行管行业管环保监管职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镇环保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工作督导和日常巡查,2018年10月起每周对辖区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
附件:河市镇2018-2019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分工督导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