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委发〔2018〕72号
各村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乡级各单位(部门):
《达川区申家乡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
达川区申家乡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贫困对象退出验收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8〕60号)和《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14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乡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坚持目标标准,落实最严格验收制度,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对照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认真组织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社会认可、老百姓认账、验收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二、验收对象
(一)2018年预脱贫户、往年已脱贫户。
(二)往年已退出贫困村(青竹村、火炭岩村)。
(三)标准中心校、达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
三、验收标准及程序
(一)验收标准
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贫困户脱贫。
(1)2018年预脱贫户的脱贫退出: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由乡验收组统筹组织力量入户对标逐项验收,达到稳定脱贫条件的,验收组和贫困户签字确认,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村报乡脱贫办。
(2)2014年至2017年脱贫户的脱贫验收:由乡验收组统筹组织力量入户对标逐项验收,达到稳定脱贫条件的,验收组和贫困户签字确认,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村报乡脱贫办。
2.贫困村退出。乡验收组统筹组织力量进村对标逐项初验,达到退出条件的,验收组和贫困村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在贫困村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村报乡脱贫办。
3.贫困区摘帽。乡验收组统筹组织力量对乡“三有”对标逐项进行初审,符合贫困区摘帽条件的,验收组和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由乡验收组报乡脱贫办。
四、验收方式方法
(一)组织领导。我乡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与贫困区脱贫摘帽自查工作同步进行。乡上成立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申家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王陈军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郝北担任,副组长由李洪波、周美华担任,成员由乐煜、罗海明、何映梅、邓君、程帅、杨现雪、邓莹红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帅担任,成员由邓莹红、李睿担任。领导小组对本乡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质量和结果负责。领导小组下设6个验收组,验收组具体负责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并对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质量和结果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验收组:负责火炭岩村贫困退出验收
组长:李弘霖、董小明
成员:齐泽忠、黄义斌、杨浩、黄清、贺定春、程帅、黄平、何挺恒、叶茂林、蒲善彪、宋元德、潘传芬
第二验收组:负责青竹村贫困退出验收
组长:杨现雪、蒋家义
成员:付政、王琴、田红、胡兰、郝东梅、龚平、邓印洪、蒋永辉、杨从平、蒋永洪、王辉、马芝贵
第三验收组:负责塔光村贫困退出验收
组长:何映梅、任明
成员:赵彦钦、龚伍修、夏德海、龚乃兵
第四验收组:负责望水垭村贫困退出验收
组长:罗海明、胡旭
成员:李成、周龙银、孟浪、魏心江、谭登林、郑继兵、王明容、
第五验收组:负责三峡村贫困退出验收
组长: 邓君、魏兴顺
成员:廖绍平、王中山、张芝明、张玉平、黄大江、黎在芬
第六验收组:负责乡“三有”验收
组长:郝北 周美华
成员:罗海明、程才清、李瑞清、杨专
(二)验收方式。验收组实地逐户、逐村、逐单位、逐项进行现场验收和自查。验收组可首先审查达标认定书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若相符,可判定验收达标;若不相符,要及时报请乡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督促有关达标认定单位迅速组织整改,并重新达标认定。重新达标认定后,仍然通不过退出验收的,可判定为退出验收不达标。对2018年预脱贫户验收未达标的,可从未脱贫户中选择能达标的进行替换,但仍要通过达标认定和退出验收。
(三)标注工作。乡脱贫办要将通过验收、批准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
五、时间安排
(一)验收工作准备
2018年10月18日,乡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验收工作方案制定。乡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培训,安排相关工作。
(二)退出验收工作
10月26日前,各验收组负责完成贫困户退出验收、贫困村退出、乡“三有”初审工作。
(三)标注工作
11月10日前,乡脱贫办在系统中完成2018年退出贫困户、贫困村的标注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验收组要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退出验收工作。要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退出验收工作的首位,不达脱贫标准坚决不脱贫退出。要加强退出验收工作力量组织,各验收组长要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熟悉验收标准、程序、方法,明确任务、纪律和要求。
(二)严格标准程序。严格执行退出标准、退出程序,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资料完整、结果真实。
(三)按时报送资料。各村在2018年10月26日将附件2至附件7等相关资料加盖村支两委公章,并经乡验收组组长审签同意后,各村统一汇总交乡脱贫办。
(四)严肃工作纪律。验收工作要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客观公正,坚决杜绝不按标准、程序的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验收过程和结果有记录、可追溯。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在验收工作中,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及相关要求的;验收走过场,把关不严,将没有达到退出标准的验收为达到退出标准的;组织不力,不能按时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的,以及其它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况,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