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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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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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府发〔2018〕56号

 

各村(社区):

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8) 57号)和达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 12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关于贫困退出工作

1.贫困人口脱贫。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实施退出。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生房安全有保障,有生活用电,有安全饮水、有广播电视,经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认可,县级脱贫攻坚锁导小组核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公示公告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为“脱贫”。脱贫时间标注为2018年。

2.贫困村退出。各村(社区)在做好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基础上,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团退出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贫困县贫团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由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初验,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核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公示公告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列”。脱贫时间标注为2018年。

(二)关于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的识别纳入

1.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各村(社区)要将所有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因灾因病等致贫的农村困难群众;以前年度已标注脱贫,因灾因病等返贫以及通过今年“回头看、回头帮”后仍未达标的贫困人口,经农户申请、村民民主评议、“两公示、 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录尽录、应扶尽扶”。

2.贫困人口自然变更。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和返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包括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

1.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和返贫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纳入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和录入。

3.贫困村(含往年脱贫退出村)的基础信息更新。

4.2018年度脱贫户和退出贫困村的脱贫措施及成效的信息的采集和录入。

5.对贫困户子女2017年的“在校生状况”进行核准和采集(核准采集的信息在2017年库修改)。

(四)地理信息位置采集

1.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和返贫户)的地理信息位置采集。

2.贫困村(含往年脱贫退出村)的地理信息位置采集。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

9月28日至30日,按照通知要求,镇组织制订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日至10月25日,镇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规范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以及贫困村退出、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完成信息核准及贫困户、贫困村的地理信息位置采集等工作。

(三)数据录入

10月26日至11月5日,镇在完成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后,开展系统操作,并于11月5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工作。

(四)数据审核修正

11月6日至11月10日,镇开展信息数据逻辑错识市核修正工作。1月10日月11月20日, 省、市、区网步开展信息数据审核工作。

(五)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2月1日至10日,省、市、区、镇开展数据分析,查找梳理退出质量不高、识别纳入不精准及数据质量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六)问题核查

12月11日至20日,镇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

(七)完善系统数据

12月21日至31日,镇对核实后的问题清单,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完善。

(八)工作总结

2019年1月1日至5日,按照“既要说清楚有多少人脱了贫,也要说清楚怎么脱的贫”的要求,各村(社区)对2018年度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并上报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制定周密工作计划,严格按进度要求推进工作。

(二)严把工作质量

 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脱贫退出工作,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严格的脱贫标准,坚持履行规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脱贫户在内的群众的广泛认可。

贫困户的识别纳入工作,要严把扶贫标准,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重点关注仍住危房、享受低保政策、非贫困村内符合条件的人群,凡符合扶贫标准的,要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贫困识别程序要规范,充分用好数据比对结果,不走过场。

(三)加强培训督导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对工作组成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指导。镇扶贫办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进行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慢等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及时上报镇党委、镇纪委,进行常态化约谈,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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