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委发〔2018〕134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民族宗教工作各项部署,深入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宗教工作实际,制定石梯镇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思维、法制的方式推进宗教工作,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领导小组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党委书记黎昌瓒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副书记潘梅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
组 长: 黎昌瓒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尹修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潘 梅 镇党委副书记
谢林成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江山 镇人大主席
瞿传平 镇纪检书记
谭祖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 琼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相荣 党政综合办主任
龚继权 镇司法所所长
易荣成 镇财政所所长
侯 勇 镇民政办主任
郭 印 镇文广站站长
李小军 镇国土管理所所长
谯 斌 镇规建办负责人
段小飞 镇水利站站长
许正龙 石梯镇初级中学校长
赵锐成 石梯镇中心校校长
温述军 福寿小学校长
张朝平 镇卫生院院长
李 嵩 镇安监所负责人
冉和平 镇农技站站长
周 平 镇船管站站长
谢 勇 镇场管办主任
三、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合力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乱建寺庙教堂、乱塑露天宗教造像、天主教非法宗教活动,伊斯兰教极端化、宗教领域殡葬事务、宗教活动场所“两违”、少数民族人口家底不清等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实现佛道教清净庄严,伊斯兰教扶正祛邪,天主教活动正常,基督教达到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目标,使我镇宗教活动真正达到规范有序。
(二)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落实整治责任。
明确整治重点,依法依规施策。围绕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依法依规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坚持规范治理,注重舆情动向。要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开展治理。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时刻注意网上舆情动向,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坚决避免引发网络舆情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整治范围、问题
(一)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推进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实施意见、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督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的情况。
2.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情况
3. 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的情况。
(二)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
1. 推进依法取缔“秋雨之福归正教会达州好土地团契”的情况
2. 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开展“1116”专项行动、加强防范校园传教的情况
3. 依法查处境外渗透组织、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和地下势力利用暑期向学生传教。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各类教育机构管理,防范利用培训班等形式向学生传教的情况。
4. 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未登记组织,妥善处理基督教“团契”问题的情况。
5. 加强佛教、道教教风建设,遏制商业化倾向,治理佛教、道教非法乱建寺观、滥塑露天大型宗教造像的情况。
6.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殡葬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
7. 遏制藏教佛教向内地传播的情况。
8. 开展防止“沙化”、“阿花”和“清真”概念化、“极端化”工作,遏制境外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妥善处理教派、门宦问题等的情况。
9. 防范天主教地下势力的情况。
10. 妥善处理互联网涉宗教舆情事件和网上非法宗教活动的情况。
11. 涉及宗教敏感热点舆情引导处置的情况。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 规范依法行政,加强宗教工作干部法治培训,依法处理涉宗教矛盾纠纷及突发事件等的情况。
2. 把宗教事务纳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情况。
3. 加强流动人口宗教服务管理情况。
4. 宗教活动场所依法设立和登记的情况。跨区域宗教活动管理的情况。
(四)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
1. 加强天主教爱国团体建设,支持天主教爱国团体开展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爱国力量的情况。
2. 支持宗教团体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的情况。
(五)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1. 落实党委、政府在宗教工作方面的主体责任,把宗教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纳入党建培训内容,纳入风险防控目标,加强督导追责的情况。
2. 完善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区域协作机制、情报会商研判机制、重大实现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
3. 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和责任制,基层组织在处理非法宗教活动中发挥作用等情况。
五、工作步骤
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2018年9月下旬)。成立镇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开展全面排查(2018年10月15日前)。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对辖区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乱象进行全面排查,佛道教重点排查乱建寺庙、乱塑宗教造像、非宗教活动场所违规设置功德箱及藏传佛教在当地传播情况和设立领袖造像问题;基督教重点排查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及境外渗透情况;伊斯兰教重点排查清真寺聘任西北阿訇、外来宣教、违法办班等情况;涉及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渗透线索排查,公安、国家安全部门要提前介入。要边查边改,分类建立工作台账。
(三)集中整治落实(2018年10月底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一案一策、一点一策的办法,抓好集中整治。对乱建寺庙、乱塑造像、乱设功德箱的要分别严格依照省、市、区文件要求,稳妥处置;对有境外渗透背景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存在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对涉及非法建设和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行为,落实责任主体,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治理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以此建立完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从政治着眼,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宗教领域相关问题的潜在危害,明确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详细计划,切实开展好整治工作。
(二)要周密部署,确保实效。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统战部门要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宗教工作部门要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公安部门要搜集违法犯罪证据依法打击,安全部门要掌握情况互通信息,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整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推动实施,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要掌握政策,注意方法。要严格按照宗教政策,依法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切忌简单粗暴,伤害信教群众感情。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督促其认真查找本宗教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通过专题调研、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宗教界人士广泛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治理工作的具体思路与举措。要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的作用,动员其出面做群众工作,协助处理有关问题。对各项治理工作任务,要区别情况,分类作出处理。处理问题要注意政策,严格按行政执法程序和要求操作,依法办事。
(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按照具体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保证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又要注意总结经验做法,找准相关工作的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好分析评估,探索完善相关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五)要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对排查出的问题按教别分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进行综合研判,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落实领导分包,明确具体人员负责,稳步推进治理工作开展。期间,镇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治理工作进行督查,通报情况。对工作中漏报瞒报排查问题、台账混乱、措施不落实、被动应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