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委发〔2018〕136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各帮扶部门:
《石梯镇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方案》已经镇前线指挥部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7日
石梯镇2018 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18 年贫困对象退出验收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8 年贫困退出验收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8〕60 号)和《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 2018 年贫困退出验收方案>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发〔2018〕140 号)要求,结合石梯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坚持目标标准,落实最严格验收制度,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对照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认真组织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社会认可、老百姓认账、验收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二、验收对象
(一)2018 年预脱贫户、往年已脱贫户。
(二)2018 年已退出贫困村。
(三)镇标准中心校、达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
三、验收标准及程序
(一)验收标准
见附件 1。
(二)验收程序
1.贫困户脱贫。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当年拟退出贫困户,由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力量入户对标逐项验收,达到稳定脱贫条件的,验收组和贫困户签字确认,在村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报区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并公告。
2.贫困村退出。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力量对已退出贫困村再次进行对标逐项检查验收,达到退出标准的,验收组和贫困村负责同志签字确认。
3.贫困区摘帽。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力量对镇“三有”对标逐项进行初审,符合贫困区摘帽条件的,验收组和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由镇人民政府报区人民政府。
四、验收方式方法
(一)组织领导。贫困退出验收工作与贫困区脱贫摘帽自查工作同步进行。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镇贫困户退出验收和贫困村退出自查工作,镇脱贫办负责具体工作。镇上成立 9个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达川区石梯镇2018年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 枫
副组长:黎昌瓒 尹修刚 李洪波 阙映彤 张 伟
谭 平 田 洋
成 员:潘 梅 李江山 谭祖喜 瞿传平 吴 琼及驻村工作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祖喜兼任办公室主任,郑丽利、周秀全、潘飞宏为成员,负责完善自查验收报告及如期完成系统脱贫标注工作。
下设9个脱贫验收小组:
第1验收小组:(负责长安村、映祥村)
组 长 :王玉文
成 员 :李芳源 王小青 唐贵洲 钟 秧 周秀全 侯 勇 代光洪
第2验收小组:(负责磨山村、磴子村)
组 长 :顾元凌
成 员 :浦以华 杜克红 李小军 段旭东 龚继权 周文国 郭海燕
第3验收小组:(负责固家村、四垭村)
组 长 :王玉成
成 员 :詹 望 盛华平 张其健 黎仕志 周 平 陈 吉 黎升贵
第4验收小组:(负责书湾村、盘龙村)
组 长 :梅 薇
成 员 :肖 荔 丁 浩 陈文杰 雷孝均 段小飞 李代林 潘华平
第5验收小组:(负责石城村、桥东村)
组 长 :李江山
成 员 :赵相建 伍红艳 程小晏 郑 均 符建雄 郭 印 莫 莎
第6验收小组:(负责水塘村、立石村)
组 长 :潘 梅
成 员 :李 欢 王 娟 向明志 王春潮 冯 波 易荣成 谢步萍
第7验收小组:(负责许峰村、大井村)
组 长 :谭祖喜
成 员 :覃泽怀 李 立 李 嵩 黎芸利 李 国
第8验收小组:(负责天祠村、龙塘村、天生桥村)
组 长 :瞿传平
成 员 :庞 燕 陈历明 梁 毅 熊胜华 廖兴富 余本江 谯 斌
第9验收小组:(负责愉活村、税家村、邓家村)
组 长 :吴 琼
成 员 :李桂宇 李 程 张柏成 黄 瑶 赵兴菊 兰太平 潘飞宏
乡镇“三有”的验收,分别由区卫计局负责镇卫生院检查验收,区政务中心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检查验收,区供销社负责镇中心校检查验收。
对已脱贫贫困村的初审验收,分别由区政务中心负责长安村,区机养中心负责磨山村,区卫计局负责固家村,区供销社负责书湾村。
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镇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质量和结果负责;脱贫退出验收小组具体承担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并对退出验收和脱贫摘帽自查工作质量和结果负责。验收组成员每2人一组对已脱贫户和2018年预脱贫户进行验收并汇总。
(二)验收方式。有贫困村的验收组要实地逐户、逐村、逐单位、逐项进行现场验收和自查,无贫困村的验收组要实地逐户、逐项进行现场验收和自查。验收组可首先审查达标认定书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若相符,可判定验收达标;若不相符,要及时报请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督促有关达标认定单位迅速组织整改,并重新达标认定。重新达标认定后,仍然通不过退出验收的,可判定为退出验收不达标。对 2018 年预脱贫户验收未达标的,可从未脱贫户中选择能达标的进行替换,但仍要通过达标认定和退出验收。
(三)接受抽查。区脱贫攻坚督查小组将对我镇的验收和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镇“三有”、所有贫困村达标情况全部进行检查,对 2018 年预脱贫户抽查不得少于 5 户,已脱贫户抽查不得少于 10 户。对经抽查未达到退出标准而验收为达标的,督查小组将会报请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严肃追究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验收组成员责任。
(四)标注工作。镇扶贫办要将通过验收、批准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
五、时间安排
(一)验收工作准备
2018 年 10 月 18 日前,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验收工作方案制定、力量组织、人员培训、工作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退出验收工作
10 月 28 日前,各验收小组完成相关村贫困户退出验收和贫困村退出、镇“三有”初审工作。
(三)抽查工作
11 月 8 日前,接受督查小组完成对镇退出验收抽查工作。
(四)标注工作
11 月 10 日前,由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完成 2018 年退出贫困户、贫困村的标注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贫困退出验收小组要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退出验收工作。要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退出验收工作的首位,不达脱贫标准坚决不脱贫退出。要加强退出验收工作力量组织,抽派能力强、作风正、业务熟的精兵强将参与验收工作。要搞好退出验收培训,让验收人员熟悉验收标准、程序、方法,明确任务、纪律和要求。
(二)严格标准程序。严格执行退出标准、退出程序,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资料完整、结果真实。
(三)按时报送资料。镇脱贫办在 2018 年 10 月底前将附件 2 至 8 和验收自查工作报告(含纸质版、电子版)等相关资料加盖镇党委、政府公章,并经镇贫困退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同意后,装订成册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自查工作报告包括:贫困户退出验收、贫困村退出、贫困区脱贫摘帽乡“三有”初审三个方面,报告主要内容:①石梯镇开展退出验收和初审工作情况;②退出验收和初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③对石梯镇退出验收和初审情况的评估。
(四)严肃工作纪律。验收工作要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客观公正,坚决杜绝不按标准、程序和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验收过程和结果有记录、可追溯。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在验收工作中,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及相关要求的;验收走过场,把关不严,将没有达到退出标准的验收为达到退出标准的;组织不力,不能按时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的,以及其它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况,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贫困对象退出验收评价指标及标准
2.达川区石梯镇贫困户退出验收表
3.达川区石梯镇贫困村退出初审表
4.达川区石梯镇2018 年预脱贫户验收达标花名册
5.达川区石梯镇已脱贫户验收达标花名册
6.达川区石梯镇2018 年计划退出贫困村验收达标花名册
7.达川区石梯镇已退出贫困村验收达标花名册
8.达川区石梯镇贫困区摘帽乡“三有”初审表
9.达川区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工作政策咨询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