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委发〔2018〕207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12340社会评价工作的要求,用务实举措和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认可度和满意度,切实加强对“12340”社会评价工作的领导,根据达川区纪委关于《达川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达川廉办﹝2018﹞6号)文件要求,特成立石桥镇“12340”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勇(党委书记)
唐 军(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成忠(人大主席)
赵相贵(党委副书记)
张 卫(纪委书记)
侯育青(副镇长)
包月毅(副镇长)
谭 微(组织委员)
成 员:孙在权(财政所长)
周维建(党政办主任)
王 波(镇纪委委员)
王绍勇(镇纪委委员)
赵家现(三资托管中心主任)
黄国双(财政所工作人员)
覃荣芳(财政所工作人员)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