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关于转发达川脱贫攻坚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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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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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委发〔2018〕55号

各村,镇级各部门:

经双庙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达川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各村抓好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扶贫对象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39 号)和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8〕57 号)相关要求,按照全省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达川区实际,现就做好 2018 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关于贫困退出工作

1.贫困人口脱贫。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实施退出。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有生活用电、有安全饮水、有广播电视,经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认可,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核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公示公告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为“脱贫”。脱贫时间标注为 2018 年。

2.贫困村退出。各地在做好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基础上,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由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初验,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核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公示公告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列”。脱贫时间标注为 2018 年。

(二)关于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的识别纳入

1.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各地要将所有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因灾因病等致贫的农村困难群众;以前年度已标注脱贫,因灾因病等返贫以及通过今年“回头看、回头帮 ”后仍未达标的贫困人口,经农户申请、村民民主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录尽录、应扶尽扶”。

2.贫困人口自然变更。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和返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包括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

1.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和返贫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纳入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3.贫困村(含往年脱贫退出村)的基础信息更新。

4.2018 年度 脱贫 户和 退出 贫困 村的 脱贫 措施 及成效的信息采集和录入。

5、对贫困户子女 2017 年的“在校生状况”进行核准和采集(核准采集的信息在 2017 年库修改)。

(四)地理信息位置采集

1、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和返贫户)的地理信息位置采集。

2、贫困村(含往年脱贫退出村)的地理信息位置采集。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

9 月 28 日至 30 日,按照 通知要求,各乡镇 (街道)组织制订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 月 1 日至 10 月 25 日,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规范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以及贫困村退出、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 APP 完成信息核准及贫困户、贫困村的地理信息位置采集等工作。

(三)数据录入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5 日,各乡镇(街道)在完成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后,开展系统操作,并于 11 月 5 日 24 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工作。

(四)数据审核修正

11 月 6 日至 11 月 10 日,各乡镇(街道)开展信息数据逻辑错误审核修正工作;  11 月 10 日至 11 月 20 日,省、市、区同步开展信息数据审核工作。

(五)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2 月 1 日至 10 日,省、市  、区、各乡镇(街道)四级同步开展数据分析,查找梳理退出质量不高、识别纳入不精准及数据质量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六)问题核查

12 月 11 日至 20 日,各乡镇(街道)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

(七)完善系统数据

12 月 21 日至 31 日,各乡镇(街道)对核实后的问题清单,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完善。

(八)工作总结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0 日,按 照“既要说清楚有 多少人脱了贫, 也要 说清楚 怎么 脱的 贫”的 要求 ,各 乡镇( 街道 )对 2018年度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并上报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组织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切实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严格按进度要求推进工作。

(二)严把工作质量

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脱贫退出工作,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严格的脱贫标准,坚持履行规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脱贫户在内的群众广泛认可。要切实纠正按指标脱贫的做法,凡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在履行程序无异议后,一律标注脱贫。要做好今年脱贫规模和后两年脱贫滚动规划的平衡和衔接,既防止急躁冒进,也防止消极拖延。

贫困户的识别纳入工作,要严把扶贫标准,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重点关注仍住危房、享受低保政策、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内符合条件的人群,凡符合扶贫标准的,要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贫困识别程序要规范,充分用好数据比对结果,不走过场。   

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对此次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和录入的数据质量严格审核把关,并根据下发的数据质量评估规则,组织对以往系统数据质量进行同步核准和校正,以进一步提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强化统筹协调

今年动态管理工作既有新的要求,又与明年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贫困县退出检查等安排紧密衔接,各乡镇(街道)必须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鉴于此项工作十分紧迫,请各乡镇(街道)接此通知后,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并将工作方案报区脱贫办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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