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委发〔2018〕46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部门:
为切实抓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各环节、各领域有人抓、有人管,经镇主要领导同意,现对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进一步明确镇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主 任:张永红 镇党委书记
金中华 镇长
副主任:刘小琴 镇人大主席
李 旭 纪委书记
王 槐 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余政江 副镇长
黄晨曦 副镇长
李德中 组织委员
成 员:彭福建 镇安监所所长
张 斌 派出所所长
李发生 镇财政所所长
刘正军 镇交管办副主任
朱爱平 镇农技站站长
刘 川 镇林业站站长
郭德平 镇水利站站长
万 君 镇管船站站长
刘德安 镇畜牧站站长
郑 浪 国土所所长
朱成平 规建办职工
石 权 河市工商所所长
陈伟根 河市食药所所长
黄功军 达川二中校长
李明春 镇中心小学校校长
黄耀东 达州耀华育才学校校长
田先平 镇卫生院院长
陈 进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郑仕贵 河市供销社主任
何小华 金洋天然气公司经理
陈佑君 经开区电力公司经理
黄昌全 达河汽车运输公司经理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由彭福建兼任办公室主任,黎盛、熊茂霖、张琼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工作。
二、镇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根据达川委办〔2018〕88号文件要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辖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镇党委书记张永红为全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统筹协调各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二)镇长金中华为全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各分管领导定期检查考核,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我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三)副镇长余政江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安全落实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统筹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四)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政府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其分工(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领导职责。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 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城)、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各村(社区)、镇级部门(单位)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相关人员因工作调整进行了人事变动,由其继任者履行以上工作职责。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