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府发〔2018〕6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办〔2018〕6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和汛期,以及全
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上升的严峻形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亭府发〔2018〕62号)要求,及时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
1.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未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
2.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未经许可、备案的;
3.未按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并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环节的查验、登记等制度的;
4.发货前未认真查验、登记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证件,为无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和车辆发货的;
5.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
6.在管道周边搭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建(构)筑物,利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悬挂广告牌、搭建构筑物的;
7.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5米范围内,种植乔木、灌木等深根植物,取土、采石、用火、堆放可燃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的;
8.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是否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9.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是否按要求进行。
(二)汛期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大检查
加强汛期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三)特殊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环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殊作
业方案计划和过程记录,并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去也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建立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制度,开展作业前的风险评估和作业许可审批,强化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发生。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
四、检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主要包括高益煤矿、聚能燃气、烟花爆竹门市(13个)、官田加油站、团力加油站、液化气门市、长输管道等。
五、参加人员
此次专项检查组长:杨雄志,副组长:冯小峰,成员:罗文正、唐方东、林发春、田小成、周熬、邓美,负责全镇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相关村、社区,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各地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按照“辖区负责、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要“零容忍”,绝不姑息,采用严管惩罚的手段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治,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三)严肃纪律。检查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轻车减从,决不允许增加被检查单位负担,不接受任何吃请、礼金、红包等。检查组人员要对组长负责,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专项检查深入扎实开展。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