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关于做好 “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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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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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府发〔2018〕11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国庆”节临近,林区游玩以及林区捡菌子等人员增加,加之秋后整地焚烧秸秆、杂草,农事用火频繁,给森林防火带来了较大的隐患,为确保“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三职干部实行分段包片,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做好辖区山头地块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对特殊人员(痴呆傻老)、林区坟主以及林区、林缘有耕地的农户的重点管理,并与特殊人员监护人、林区坟主、林区、林缘耕地农户签订防火责任书。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理

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对森林防火的预防、处置、危害等方面的宣传,要广泛宣传因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责任后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同时要加强林区火源管理,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铲灰积肥、上坟烧纸、然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

三、加强排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首先要重点检查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况,扑火队伍情况及预案准备情况,其次是对林区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林区防火隐患(如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林区农户柴草乱堆放情况,林缘违规烧秸秆等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我镇无森林火灾隐患。

四、加强值守,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各有林村相关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要加强对专职护林员的管理,在重要时段、重点地段要加强巡护,对发现违规用火要及时制止,发现火情立即上报镇政府(电话:3360032)和林业站(电话:3361581)并就近组织人员(不得动用老、弱、病、残、孕)进行控制,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安全。

五、及时查处,严格问责

对发生森林火灾的要及时查清事件原因、经过、结果,对肇事者依照《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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