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关于转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实施脱贫攻坚五项奖补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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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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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府发〔2018〕9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实施脱贫攻坚五项奖补机制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2018〕2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迅速宣传到户,摸清奖补基数,制定实施方案,据实发放资金,同时确保不因此项工作引发新的问题和矛盾。

 

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实施脱贫攻坚五项奖补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贫困户发展种养业、促进务工就业增加收入,弘扬孝 老爱亲的传统美德,激发内生动力,实现 稳定脱贫,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实施脱贫攻坚五项奖补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增收进行奖补

(一)奖补对象。在2017 年10月至2018年9月期间,种养业家庭纯收入达到2000元及以上的贫困户,可以申请此奖补。

(二)奖补标准。符合 以上条 件,按每户家庭纯收入的10%给予以奖代补,每户年奖补总额不超过2000元。

(三)办理程序。凡符合奖补条件,在今年9月10日前由贫困户本人提出申请,经村委初审后公示,乡镇(街道)审批后打卡支付。

二、对贫困户劳动力务工就业增收进行奖补

(一)奖补对象。凡实现务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且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期间,工资总收入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可以申请此奖补。

(二)奖补标准。符合以上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期间,个人工资总收入在1万元及以上的,按工资总收入的3%给予奖补,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1500元。

(三)办理程序。凡符合奖补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在今年9月10日前由本人在户籍所在的村领取并如实填写《达川区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表》。将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村委,奖补资金由村初审并进行公示,报乡镇(街道)审批后打卡支付。

三、对孝老爱亲贫困户家庭进行奖补

(一)奖补对象。在2017年10月至201 8 年9月期间,与子女签订赡养协议且赡养费每月达到200元及以上的,可以申请此奖补。

(二)奖补标准 。赡养费每年每月达到200元的一次性奖补200元/户,达到300元的一次性奖补300元/户,达到400元的一次性奖补400元/户,每年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400元。

(三) 办理程序。凡符合奖补条件, 由被赡养贫困户本人提供赡养协议,在今年9月10日前提出申请,村委初审公示,乡镇审批后打卡支付到被赡养贫困户。

四、对当年脱贫户进行奖补

(一)奖补对象。当年脱贫的贫困人口。

(二)奖补标准。脱贫户按 200 元/人补助到乡镇(街道),统筹用于贫困 户产业发展(达 川委办发【2017 】13号《达州市达川区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办法(试行)》,已明确)。

(三) 办理程 序。由 区财政 按当年脱 贫人口 数直接 补助到乡镇(街道)。

五、对当年退出贫困村进行奖补

(一)奖补对象。当年退出的贫困村。

(二)奖补标准。每个退出贫 困村补助10 万元,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发 展产业、保障民 生等(达川委办发【2017】13 号《达州市达川区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办法(试行)》,已明确)。

(三) 办理程序。由区财政按当年退出贫困村数直接补助到乡镇(街道)。

六、工作要求

(一) 资金保障。以上五项奖补资金由区本级财政按实际需求予以保障,奖补资金鼓励用于产业发展。

(二) 时间要求。除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奖补资金在12月底由区财政直接补助到乡镇(街道)外,其余三项奖补资金必须在当年9月底前打卡直发到户。

(三) 纪律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安排部署,特别要加强与整户外出对象对接 ,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全部享受,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也不能享受,坚决防止因此项工作引发新的问题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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