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府发〔2018〕61号
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办〔2018〕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川安监函〔2018〕260号)和《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安监〔2018〕182号)要求,围绕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以推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为着力点,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乡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三、检查内容
零售网点。重点检查零售场所是否存在“上店下宅”“ 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存在集中连片经营;是否超许可范围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超标违禁或非法产品;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烟花爆竹;销售专柜是否存在其他货物与烟花爆竹混存混放情况、安全警示标示是否醒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且能投入正常使用;产品出入库登记是否及时规范;易产生火花的照明灯、刀闸开关是否安装防爆灯罩或防护设施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安排
安全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 12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30日)。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宣传。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各网点负责人要认真对照规定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认真分析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对反复出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从制度和管理上找原因,彻底消除隐患。镇安办将结合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际,不定期前往督促指导,对存在的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督查阶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乡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对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暗访暗查执法检查。乡安办将采取突击检查和暗访暗查等方式,适时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周美华为组长,分管领导程帅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安监所、供销社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乡安监所,黄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落实措施。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力量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严肃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把事故隐患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进行总结。
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