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8】13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根据国办发明电〔201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川农函〔2018〕6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达川区政府关于非洲猪瘟防控专题会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渡市镇实际,现就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做以下部署。
一、 工作要求
1、加强排查。前期镇畜牧站已经对全镇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进行了排查,并发放宣传资料,提出相关要求。各村也要结合当前形势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各养殖场(户)不得在全国疫情解除前非法引种。
2、强化监管。加强对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养殖场等场所严格监管、彻底消毒。
3、落实制度。坚持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有应急值守。
二、 防控措施
1、动员防疫人员,各养殖场(户)继续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全覆盖。
2、各村要召开专题会,村、社干部负责辖区内的动物疫情的监管,凡发现有从外地引进生猪的情况,立即报告镇畜牧兽医站或镇政府进行处置,做到群防群控。留有会议记录及宣传图片备查。
3、 屠宰场及运输车辆装前卸后要彻底消毒。
4、落实责任,督促辖区内各养殖场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禁止从辽宁、江苏、浙江、河南、安徽等高风险地区引进动物屠宰。
5、 发现疑似疫情,和不明原因大批死亡的情况要立即
报告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