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府发〔2018〕144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办〔2018〕7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日
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区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类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大检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辖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打击烟花爆竹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为构建平安和谐会同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工作有效实施,成立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志强任组长,副镇长李刚、真佛山派出所所长阳静任副组长,以及村(社区)干部、安监所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王绍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辖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严其梅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及检查范围、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职责分工如下:
1. 镇安监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负责辖区烟花爆竹流动摊点的清理。
2.真佛山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包括道路运输通行许可、运输线路的确定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许可和管理;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和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等行为。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行为。报请工商部门,供销社协助参与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时间安排
安全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即日起至8月30日,以街道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为主的街道直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顿。
2. 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街道直职能部门根据排查清理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力量予以重点打击。
3. 2018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开展复查工作,巩固整顿既得成果,防止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死灰复燃。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和谐会同的高度,充分认识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行动迅速、打击有力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
3. 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活动查处失职、渎职的,将严格责任追究。街道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仓储安全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流动经营摊点的清理整顿;派出所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储藏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工商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管理,依法查处、取缔超范围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务必落实属地责任,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村社区责任,组织其对所属范围可能存在非法经营的场所,特别是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场所及烟花爆竹储藏窝点,进行“地毯式”持续不断地全面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对因非法生产经营场所和烟花爆竹储藏窝点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