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府函〔2018〕28号
达州市达川区社保局:
米城乡新塘村4组程小华,新塘村9组王红艳,新塘村5组郝丽萍,新塘村10组刘思园,先进村2组郝思尔,福圣村12组刘诗涵,吴家营村6组王小刚,吴家营村5组吴宇森,吴家营村3组吴美宣等上述9人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原来没有上户籍,在居民医疗保险系统录入时,没有将其纳入,现9人均办理了户籍,现函告贵局将程小华等9人纳入医疗保险。
函请以支持为盼。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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