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印发《2018年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9月份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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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8〕105号

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根据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全区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9月份工作清单》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将《2018年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9月份任务清单的通知》印发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将任务办理落实。

9月25日,各村第一书记向乡党建办书面汇报完成情况。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


2018年葫芦乡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 9月份任务清单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个人)

完成时限

1

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牵头、驻村干部全员参与,集中

走访所驻村全部农户,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   以及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

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

9月30日前

2

各驻村农技员(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对市级督查发现的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各驻村农技员(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

9月28日前

3

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按要求到村开展驻村履职工作。

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

9月28日前

4

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宣传脱贫政策、解决实际困难。

帮扶责任人

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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