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府发〔2018〕75号
各村(社区),乡级相关部门: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长效机制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达川纪办发〔2018〕47号)和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达川财农〔2018〕7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一卡通”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一户一卡
指定社保卡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卡为省一级趋势,各乡镇(街道)要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多头多发、发放分散、环节过多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规范补贴资金银行卡管理,将社保卡作为补贴资金唯一发放银行卡,坚决做好“一户一卡”。
二、确定唯一卡号
办理社保卡的银行由农民自由选择,如暂未办理社保卡的群众,各村(社区)可将群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银行卡暂作为发放卡,同时在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未办理社保卡群众的办卡工作,并及时更改发放补贴卡号,确定唯一卡号发放补贴资金。
三、及时汇总上报
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财政所、农技站、农技、林业、民政、残联、计生、住建、学校、畜牧等部门和各村委会对“一卡通”卡号进行全面清理统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汇总,纸质文档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18年9月10日前报乡财政所秦天洋处,同时需报送电子文档(QQ:314181110),联系电话:3215036、13982878340。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