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工业的方针、政策,对全区食品工业发展的方针提出建议;负责对全区食品工业进行统筹规划和协调服务工作;参与食品工业新建、技改项目的考察、论证;为食品企业搞好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提供产销信息,协助企业抓好产品质量,搞好产品创优等服务工作等。协会自成立以来,对我区食品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工作职能,为食品企业开展全方位的服务。
(1)、加强调研工作,找准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紧紧围绕协会工作职能,积极深入食品企业,深入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找准影响食品工业结构调整、质量安全、自主创新、经济效益、节能减排等有前瞻性、战略性、方向性的问题,详细了解食品企业当前面临的具体问题,着实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建议,为政府制订产业政策、管理监督提供良好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2)、抓好食品企业 “ SC”认证工作。继续把“SC”宣贯认证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定期对食品加工企业进行宣贯培训,帮助区域范围内的食品企业改进技术,改进设施,实施认证。
(3)、为企业服好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食品企业是协会实施“指导、服务”的重点对象,协会将积极帮助企业优化和改善发展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协会将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制止行业、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食品企业的蓬勃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4)、抓好信息服务和宣传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和传播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厚积薄发、引导企业发展的作用,体现协会的服务功能。积极为企业提供展销信息,进一步强化对食品企业和品牌食品的展示宣传工作,鼓励企业参加展销会,提高其知名度,让消费者更好的认知品牌、使用品牌。
(5)、抓好《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食品安全法》是行业的基本法,协会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指导和监督企业的质量安全工作,把食品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6)、协助配合抓好食品企业招商引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筑巢引凤、招商引资力度,嫁接、改造传统食品企业,做大做强食品龙头企业,逐步形成食品工业集群,推进食品工业产业化,为区委、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服好务。
2、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企业能力
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协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协会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狠抓协会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卫生、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创优争先,把协会真正办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政府信任、企业信赖、社会认可的食品行业管理与服务的组织。
二、部门概况
区食品协会2017年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个,年初本单位有在职职工4人,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数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食品协会本年收入合计6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53万元,占100%。如下:(图1)
2017年食品协会本年支出合计7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7万元,占81.50%;项目支出14.00万元,占18.5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食品协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66.53万元。与2016年收入59.62万元增加了6.9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79.37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57.39万元增加18.2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专项业务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食品协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28万元,增长31.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食品协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55万元,占8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万元,占6.66%;医疗卫生支出1.78万元,占2.35%;住房保障支出3.30万元,占4.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1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33.33%;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决算数51.5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2.26%。
2.社会保险和就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5.0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1.7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3.30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4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图6。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支出数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截至2017年12月底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单位无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截至2017年12月底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食品协会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食品协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食品协会固定资产价值总额6.28万元,单位无公务车辆,也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项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