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关于办理场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函
来源:田洪铭
发布日期: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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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府函〔2018〕27号

 

达州市达川区国土资源分局: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场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选址于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化龙村4组。该项目已经达州市达川区发展改革局批准立项(达川发改固审〔2017〕194号),工程估算总投资560万元。根据该项目总平面设计,需占用达州市达川区化龙村4组农用地1543.94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对米城乡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选址用地进行农用地转用,请于审批。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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