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发展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处理和调节各类民族矛盾;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 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3月底全市宗教工作会后,达川区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召开全区宗教工作会议,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区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谋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
10月在全区的宗教联系工作会上专门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学习,为普及宗教法律法规奠定基础。
(二)稳妥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1.多方协调,帮扶少数民族贫困家庭。一是春节送温暖。按照区委、区政府春节慰问计划,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困难信众共15人,发放慰问金8600元。二是资金投入,年初区民宗局通过多方协调,筹资8万元对真佛山倒塌设施进行维修。三是实行局机关领导干部不定期对宗教人士进行走访、约谈,倾听对宗教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全年累计召开座谈会3次、参加人员超过20人次。
2. 抓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对今年实施的2个项目加大监督检查和资金拨付力度,确保了项目资金有效使用。
(三)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创新方法加强管理。
1、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指导区佛教协会、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遵照宗教团体章程,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开放场所负责人围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培训,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
2、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市民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13个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9月中旬,邀请区消防支队对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3.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抓宗教界人士法律政策学习。二是通过警示教育,加强对教职人员的思想教育。
4.做好行政权力规范化运行。对我局梳理出的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等34条宗教方面行政权力进入全省一体化平台,加强内控管理,并接受法制和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扶贫攻坚工作
区民宗局联系帮扶达川区福善镇莲花村,抽调2名工作人员成立了驻村工作组,并派驻第一书记。今年以来,区民宗局驻村工作组下沉村社,协助完成了去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协助解决贫困户个人增收项目规划实施;协助统筹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协助村支两委解决莲花村土地承包业主与村民土地流转费及劳务费费用相关问题;协助完善中央、省市区对贫困村迎检相关资料;完成区委安排的其他涉及扶贫工作相关事宜。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达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州市达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本年收入合计12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1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达州市达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本年支出合计12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9万元,占74.75%;项目支出30.77万元,占25.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1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2万元,增长5.05%。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53万元,增长-12.5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53万元,增长-9.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66万元,占85.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万元,占5.31%;医疗卫生支出4.38万元,占3.75%;住房保障支出6.61万元,占5.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9.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85.23%。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85.23%,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80万元,完成预算85.23%,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达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4万元。比2016年增加7.95万元,增长729.35%,用于扶贫下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达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州市达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无得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
合理性(5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目标管理(5分)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人才培养(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宗教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宗教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宗教事务-宗教工作专项: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宗教事务-其他宗教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职业年金缴费。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老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