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发〔2018〕49号
各村(社区):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水库塘坝“清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委办发[2018]10号)相关要求,在2018年12月底前依法解除各村所有水库塘坝养殖承包合同,同时将解除承包合同的相关资料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9日
主办:达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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