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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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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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府发〔2018〕65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监督〔2018〕4号)、《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财监督〔2018〕7号)、《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财监督〔2018〕4号)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监督〔2018〕4号)、《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财监督〔2018〕7号)、《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财监督〔2018〕4号)、6月21日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和6月11日全市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题会议及文件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出现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2017年至2018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等共25项资金(见附件1)“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管理情况;中央、省及市级未要求,但市级和区级明确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也应纳入治理范围,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1. 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 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3. 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 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镇财政所牵头组织实施,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为专项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村(社区)、本单位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按要求向镇财政所报送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密切配合各专项检查组的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财政所:牵头组织实施全镇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对镇级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统一进行处理处罚、对发现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及时对治理情况进行公示,并负责全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告工作。

(二)镇农技站:负责组织各村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镇农技站、各村民委员会

(三)镇林业站:负责组织各村对前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镇林业站、各村民委员会

(四)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优抚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五)镇计生办:负责组织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镇计生办、各村(社区)

(六)镇扶贫办:负责组织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对中职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特别资助、学费资助、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助学金、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补助资金、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各村(社区)

(七)镇规建办:负责组织各村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镇规建办、各村民委员会

四、治理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起至7月15日)。按照责任分工,镇财政所组织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对本村(社区)、本单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开展全面自查。各村(社区)要逐户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财政局交叉检查组将对我镇自查、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至少选择2个以上的行政村进行抽查,对每个村的“一卡通”及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检查。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22日至9月15日)。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自查及检查情况选取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映问题、整改处理不力的地方。主要对各地“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及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接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必须落实到户,要涵盖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表格,挖掘典型案例。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依法严肃处理。镇财政所将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及时移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四)严格资料报送。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单位)务必于7月13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附表(含电子版)报送镇财政所(联系人:吴名军,联系电话:0818-3244033)。  

 

附件:1.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基本情况表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

 

柳府发〔2018〕65号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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