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府发〔2018〕71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为了加强我乡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任务,经乡政府领导同意,特成立葫芦乡盐业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胜 乡 长
副组长:陈 波 副乡长
成 员:李 伟 乡食安办工作人员
刘登友 乡安监所工作人员
罗 剑 乡交管办工作人员
蒋述波 乡财政所负责人
邓泽民 乡文广站站长
彭开甫 乡卫生院院长
况鸣翔 乡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乡食安办,由陈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