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18〕64号
达川区民政局:
我镇为了对其民政系统中领取相关补助人员的规范管理,不定期的抽查部分人员进行认证,在这次认证中对其襄渝民工领取补助的14名人员下发了通知,要求:在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4日期间到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验证,在规定时间内只有廖大喜未按时认证(廖大喜,男,河市镇后街社区居民)。特请区民政局暂停发放其补助。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主办:达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蜀ICP备06015989号
网站标识码 511703001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 51170302000123号
维护电话:0818-513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