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18〕63号
达川区民政局:
为确保我镇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精准,根据民政部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我镇根据达川区民函〔2018〕91号文件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对全镇特困人员进行了复核认定,在复核认定中有13户13人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对其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七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我镇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拟认定为符合继续享受特困人员。
附件:1. 达川区河市镇特困人员复核拟认定汇总表
2. 党政办公会议纪要(2018年第25次党委会暨第20次政府办公会会议议程第十项研究议案)
3. 张榜公示图片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