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发〔2018〕 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是阻碍我镇项目建设和城乡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规范城乡建设行为,推进全镇宜居环境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河市镇2018年违法占地、违规建设日常监管责任分工如下:
土地及建设违法行为的监管责任为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对本村居集体土地上的违法违规建设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村(社区)“两委”干部负相应责任,负责所属辖区的日常监管及临时处置,及时发现和制止管辖区内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发现苗头及时上报,并责令停止施工。违法占地及土地违政府分管负责人黄晨曦(河市镇副镇长),监管责任单位为镇国土所,违规建设政府分管负责人余政江(河市镇副镇长),监管责任单位为镇规建办。
场镇重点区域实行国土所、规建办专人包片负责所属区域的违法占地、违规建设日常监管。包片负责人要加强日常监管,每日巡查,及时发现“两违”苗头,做好停工、拆除前期工作,做好巡查记录。
包片负责人:南大街社区 郑 浪 朱成平
后街社区 杨 兵 杨 余
长航社区 李加军 蔡劲松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以及对违法违规占地建设负有教育和管控职责的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不履职,不尽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行政监察机关处理;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