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关于印发《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四川脱贫攻坚问题达川区麻柳镇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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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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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府发〔2018〕71号

 

各村支两委、帮扶单位:

现将《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四川脱贫攻坚问题达川区麻柳镇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专项整改方案》相关内容及要求,对照专项问题责任清单开展整改落实工作,于8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上报到镇脱贫办。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5日        


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四川脱贫攻坚问题达川区麻柳镇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四川脱贫攻坚问题达川区麻柳镇专项整改工作,根据区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委彭清华书记提出的“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提出的整改要求,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问题集中整改。严格对照各项整改任务、改进完善各项扶贫措施,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麻柳镇脱贫攻坚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杨璇、镇长王华宁任组长,各片区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扶贫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各村设立脱贫攻坚专项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负责人、村主任为第二负责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定期销号。

三、整改内容

(一)工作不够扎实,扶贫资料不够规范

一是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不够及时。针对贫困户成员新增和成员减少方面,部分村存在人员动态管理上报不及时,导致部分贫困户未能及时享受扶贫相关政策,而已经死亡的人员仍在系统中存在。

责任单位:各村支两委

整改措施:督促各村每月底及时上报贫困户动态调整对象,以便纳入扶持政策范围或取消相关扶持政策,同时镇扶贫办积极与区扶贫移民局对接,待系统开放后进行数据录入。

完成时限:每月19日前

二是扶贫系统数据质量不高。虽然今年5月份开展了“四合一”工作,但从区扶贫移民局反馈的数据来看,各村在扶贫系统中还存在部分数据不准确的情况。

责任单位:各村支两委、镇扶贫办

整改措施:一是扶贫办对全镇贫困户信息进行梳理打印并下发到各村,同时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反馈到各村。二是各村及时提供贫困户相关准确数据,并审核后上报到镇扶贫办。三是镇扶贫办全面做好各项数据的更新工作。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三是村级扶贫资料管理不规范。在对各村扶贫工作督导时发现各村均存在扶贫资料不完善,归档不规范的情况。而软件资料也是各项检查的必检项目,因此各村要清楚认识到“软件资料并不软”。

责任单位:各村支两委、镇扶贫办

整改措施:一是在全镇今年7月开展的扶贫资料再次归档完善的基础上,结合区扶贫移民局在7月31日组织的资料培训会上的相关要求,由镇扶贫办对全镇各村开展扶贫资料归档工作。二是各村安排专人管理扶贫资料,做到“资料归档有数,需要时拿得出”的标准,为各级验收提供资料保障。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四是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不到位。在上级验收的过程中发现,部分贫困户对脱贫年度、帮扶力量及享受相关政策不清楚,且“等靠要”的思想还存在,严重影响脱贫验收质量。

责任单位:各村支两委、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

整改措施:一是各帮扶单位充分利用下发的脱贫攻坚工作手册和新制定的明白卡,熟悉掌握政策清单,在开展帮扶工作的过程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每户贫困户知晓享受的相关政策和脱贫年度,大幅提升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二是各村支两委组织干部利用民情走访、村支两委会议加强个别贫困户思想教育工作,做到扶贫先扶志,解决贫困户思想空乏的现状,着力提高贫困户的内生动力。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二)帮扶不够有力,帮扶成效有待提高

今年,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精心安排,对我镇增派了较多的帮扶力量和帮扶单位。从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大部分帮扶力量对脱贫攻坚工作下了苦功夫,着实提高了贫困户的脱贫效率。但依然存在少部分帮扶力量在开展帮扶工作过程中方式过于简单,帮扶成效不明显的现象。

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帮扶单位的培训力度,在“怎么帮、怎么扶”的相关问题上下苦功夫,并严格要求帮扶责任人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二是加强帮扶力量定时上传帮扶信息的督促力度,确保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开展帮扶工作。三是督促帮扶单位定期反馈在帮扶工作中发现的实际问题,以便集中研究解决。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三)项目进度有待提高,产业扶贫不够精准

一是项目建设滞后。一方面在实施贫困村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因天气等原因导致少部分工程进度滞后。另一方面存在部分贫困户危房改造意愿一直变动,导致危房改造任务还未完成,严重影响脱贫攻坚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各相关村村支两委、镇规建办、扶贫办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施工方协调,加大投入项目建设人手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良好天气,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完工。二是组织镇村干部对危房改造户开展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力度,从而进一步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户安全住房达标。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二是产业项目实施不精准。在各级督查过程发现个别村个别贫困户出现了产业扶贫规划与贫困户结合不够紧密的情况。出现了短期脱贫较快,稳步脱贫增收难的情况。

责任单位:各村支两委

整改措施:各村在对预脱贫产业发展规划上要严格按照贫困户实际情况落实相关措施,切忌追求“短期脱贫”,要积极发展持久脱贫增收项目,确保贫困户稳步脱贫。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前

四、整改时间安排

此项工作从即日起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我核查整改阶段(8月8日前):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以上相关问题,按照问题责任清单,逐项核实,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建立相关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定期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镇级复查阶段(8月14日前):根据各村的问题整改情况,镇级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问题开展整改复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三)持续核查整改阶段(8月14日后):建立长效的核查机制,对相关方面问题开展核查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完成。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必要性,认真开展核实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全面落实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明晰的整改台账,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问题定期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根据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底之前上报到镇扶贫办。在此项工作中,镇纪委全程监督管理,一经发现对问题认识不到位,整改力度不够,整改成效不明显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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