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府发〔2018〕56号
各村、镇级相关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农村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农村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
农村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达川区双庙镇2018年如期脱贫摘帽,聚焦“住房安全有保障”,切实改善农村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圆满完成我区脱贫摘帽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危房维修加固时,要充分征求户主意见,对自愿自行组织维修的农户由其自行组织实施;对无能力自行实施的农户,由乡镇、村社统一组织实施。
(二)适用原则。确定危房室内维修项目内容时,要考虑农户家庭人口和结构,以满足其基本生活必需为依据,合理适用。
(三)安全原则。危房维修加固后主要承重结构安全,对通过维修加固还不能达到结构安全的危旧房,应动员其实行改造或新建,或就近购买、置换农村闲置房、砖木(混)住房。
(四)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原则。对已享受地灾避让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危房改造扶持政策的非贫困户,不再享受本次农村危房维修加固扶持政策。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对象
(一)实施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范围:根据 5月开展的“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专项活动,各村上报非贫困户台账统计,全镇 20个村共计 51户非贫困户(详见附件 1)。具体危旧房改造非贫困户由镇脱贫攻坚前线指挥部指挥长召集各乡镇、村社、帮扶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最终任务数以各乡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上报区住建局的住房安全保障未达标户花名册为准。
(二)实施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原则确定。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长期居住在外观破损严重的农村危旧房中、且是唯一住房的非贫困户。
三、维修加固标准
(一)结构安全:包括基础、墙体、梁柱、楼(面)板、檩条等承重结构的加固维修或更换。
(二)室内整洁:满足生活必需的卧室的室内墙面粉刷;地面硬化;室内门窗加固维修或更换、油漆。
(三)设施配套:上述维修的室内基本照明的灯具、开关、插座及厨房给水等水电管线规整、改造。
(四)风雨无忧:檐皮加固、维修、更换,屋面捡瓦防漏或更换瓦。
(五)外形美观:包括门窗(含门窗玻璃)加固维修或更换、油漆;室外雨水沟(散水)维修、改造或修建;入户台阶(踏步)维修改造;外墙裂缝修补。
四、补助标准
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所需资金由区本级财政负责,按照户均7500 元补助标准执行。区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镇财政所,由镇决胜脱贫攻坚前线指挥部统筹协调安排。
五、进度安排和操作程序
(一)进度安排
7 月底前开工率达 100%;8 月底前竣工率达 100%,9 月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户验收,拨付专项补助资金。
(二)操作程序
1.申请。各村认真排查,摸清家底。纳入危旧房改造计划的非贫困户需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农村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身份和房屋有关信息材料。
2.审核。村委会初审后上交镇规建办、镇政府对上报的危旧房改造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上报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最终审定,并制定维修改造方案,立即组织实施。
3.验收、资金发放。农村危旧房改造住房项目竣工后,由镇决胜脱贫攻坚前线指挥部指挥长,召集镇相关工作人员对改造农户住房进行逐户验收。验收合格后,对自行实施维修改造的农户,由镇财政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打卡直发到农户粮食直补卡上,农户收到补助资金后在补助资金花名册上签字确认;对于政府组织统一实施改造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4.资料归集。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危旧房改造档案资料,保证档案资料整理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无误。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农村非贫困户维修加固工作是当前我镇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方案,以坚定的信心和有力的决心,迎难而上、奋力攻坚,确保提升农村非贫困户满意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把握好政策,领会文件精神,深入维修加固对象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指导推动农村非贫困户危旧房维修加固工作。同时,要召开非贫困户危旧房维修加固动员大会,对维修加固流程、标准等实施细则进行专题培训,把政策宣传好,工作布置好,任务落实好。
(三)细化工作职责。农村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实行村委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各村是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各村要狠抓落实,各驻村干部、各驻村工作组要负责本村危旧房维修加固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把任务分解到村支两委干部、党员组长、驻村干部、工作队、帮扶责任干部,做到责任层层落实,任务细化到人,考核奖惩到人。
(四)严格考核奖惩。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实行“周通报、半月调度”,镇规建办负责统计汇总,镇政府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完成较差的给予约谈问责。
(五)严格资金拨付监管。非贫困户危旧房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村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危旧房维修加固资金的使用管理。镇纪委,三资托管办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