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府〔2018〕143号
达川区财政监督局:
为落实达川区财政监督局关于《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达川财监督发〔2018〕6号)文件精神,按上级要求,我镇在2018年8月16日召开了惠农补贴 “一卡通”发放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专题会,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及市检查组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市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
1.石堰村易地扶贫搬迁资料不完整,确定易地搬迁户无评议,无公示。
2.用现金发放冬春救助资金6万元(两次发放)及2016年义务兵补助金228639元。
3.石堰村6组村民杨绍美死亡仍然违规领取优抚补助2370.22元,现民政部门仍在打卡发放优抚补助。
4.石堰村召开村委会确定低保对象,附件资料不一致,并有涂改痕迹。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5.耕地补贴方面:
①.刘家村1组柏子彬取消1.16亩,刘经凡取消1.32亩、3组王世华取消9.8亩,7组刘经轩取消2.5亩,6组周修全取消4.55亩,共计19.33亩,取消的土地均系集体土地,其地力补贴款代为收入集体入账,用于集体开支。
②.石堰村1组柏令明取消1.0亩,4组洪仁贵取消1.1亩, 5组杨绍成取消1.65亩,共计3.75亩,均属于社里无法分配的土地,分别由其代为收入进入集体入账。
③.四合村3组彭祖柏取消3.7亩,该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地力补贴由其代为收入集体入账。
④.牌坊村2组彭祖会取消5.13亩,3组罗代碧取消1.0亩,共计6.13亩,均属于集体土地,分别由其代为收入集体。
6.林地补贴相关资金没有及时公示。
7.扶贫对象残疾人生活补贴因死亡多领269元。
8.基础信息质量差,资料不齐全,由于2006年直补卡开户时部分农户的存折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农户未及时来更正,造成打款不成功,更改次数多,个别户纠错打入到子女的名下。极小部分农户多为留守老人,子女常年外出务工,老人去世后未及时更正户头或合并面积,造成打款不成功,纠错后理论上造成同一户一年享受两次补贴。有个别村存在户主死亡或迁出,未及时更换新户主和账号,造成死亡户主或异地户主还在领取地力补贴款,经核实是由其家人领取和使用资金。
二、整改情况
(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资料不齐的问题:
已整改。2017年度石堰村实施易地扶贫分散安置3户12人,镇扶贫办计划在所有异地搬迁工程全部完工后再统一组织验收,两户购房一户自建,购房依据和自建资料齐备,村委会有相关资料(附会议记录,公示,确定易地搬迁户花名册,购房和自建合同,付款依据)
(二)关于冬春救助金及义务兵补助现金发放的问题:
已整改。关于现金发放冬春款及义务兵补助的说明:因现在农户中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或服兵役,在家基本是留守老人及儿童,对银行账户操作不熟,于是发放现金,由对象自己本人或亲属签字按指印领取。以后全部惠农资金按照相关要求严格程序操作,直接由银行通过惠农卡直接打卡直发。
(三)优抚人员死亡未及时核销多发优抚金的问题;
整改中:(1)杨绍美户籍于2015年12月16日到福善镇派出所注销;(2)领款日期截止2018年6月,其中农村籍60周岁对象死亡后仍应领发半年优待金。多领取优待金为2016年三、四季度720元,2017年全年1890元,2018年一、二季度810元,合计3420元,现账号上余额为2370.22元;(3)由于杨绍美已死亡,已落实镇民政办对其亲属发放追款通知,限期将多领部分上缴国库,全力追缴违规领取部分。并及时将追回资料上报财政监督局(附杨绍美死亡注销证明,追款通知书,送达追款通知图片)。
(四)关于确定低保人员资料不一致的问题
已整改。关于石堰村召开村委会确定低保人员会议资料不一致的问题的情况说明,福善镇石堰村关于2017年2月17日低保测评人员户资料的问题:(1)福善镇石堰村2017年2月14召开了第一次低保新增人员民主测评会,当时被测评人员7人,到会参加测评人数为45人,通过测评只有石堰村2组郁静一人通过测评;2017年2月17日召开了第二次新增人员测评会议,被测评人员6人,参加测评人数为28人,6人均通过测评。(2)检查组检查的低保资料存在的问题是,第二次测评通过的户资料中的村测评会议记录,此6人的村测评会议记录应复印2017年2月17的,但当是村经办工作人员到民政办来交资料时,其中没有村测评会议记录,于是他便将2017年2月14日的会议记录复印之后更改放入其中,民政工作组曾组织过低保工作检查,石堰村的所有资料都曾检查过,没有发现问题,所以在石堰村上交低保审批表时就没有再仔细审阅,导致了石堰村将2017年2月17日低保测评人员的村测评记录复印成了2017年2月14日的测评会议记录。(3)现已将资料完善。(附会议记录)
(五)关于耕地补贴方面的问题:
已整改。经过此次核查,我镇共计32.91亩集体土地(其中刘家村19.33亩,石堰村3.75亩,四合村3.7亩,牌坊村6.13亩)已经由农技部门全部核减取消,不再享受耕地补贴政策。
(六)关于林业补贴未公示的问题:
已整改。林地相关补贴已重新公示,资料附后。并在以后的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做好公开公示。(附公示图片)
(七)关于扶贫补贴死亡未核减多领补贴的问题:
已整改,关于牌坊村扶贫对象王学强残疾人生活补贴因死亡多领269元已退回区残联,并由区残联上缴国库。(附缴款依据)
(八)关于基础资料不完善的问题:
已整改。对于账户姓名及身份证信息不准确已经全部纠正结束,并校正了每个账户的其他基本信息。现每户只有一个银行账号用于惠农资金的资金往来。除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助由农业银行打卡直发以外,惠农资金全部由农商银行打卡直发。
三、下一步工作工作计划
我镇针对本次“一卡通”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摸清了家底,发现了存在的问题,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下步我镇针对查出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为开展“一卡通”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政治意识,落实责任担当。实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是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惠农政策的重要方式,关系到国家政策的具体落实,镇村两级都十分重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重视惠民惠农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狠抓任务落实。
(二)建立问题台账,进行集中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收集汇总,进行公开公示,查漏补缺,完善基础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放资金;督促镇级有关部门、有关村(社区)及时纠正整改,严格追缴、退赔资金,及时返还群众或退回国库;对问题严重的上报镇纪委问责追究,同时结合镇纪委正在开展的“清源行动”,督促党员干部及其他人员主动交代说清问题;防止问题反弹,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杜绝微腐败的发生,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坚持目标导向,建立规范制度。各村(社区)按照“宜统尽统、一户一卡、集中直发”原则。建立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按程序申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逐步解决“一卡通”多头发放、发放分散、环节过多等问题。同时强化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的过程公开,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公开、发放结果公开,确保惠民惠农资金准确、快捷、安全到达群众手中。
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