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堡府发〔2018〕53号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办〔2018〕64号)的工作要求,有效开展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排查事故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力度,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确保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决定成立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忠 镇长
副组长:王清春 副镇长
成 员:吴金权 安监所工作人员
潘江华 安监所工作人员
潘传国 国土所负责人
杜鹏举 水利站负责人
李纯伟 农技站负责人
江艳华 堡子派出所负责人
杜泽东 堡子供销社负责人
赵约知 中心卫生院负责人
赵永康 财政所负责人
吴 伟 堡子中学负责人
谢月江 堡子中心小学负责人
杜 强 高坪学校负责人
罗 锋 光明学校负责人
各村(社区)负责人
工作职责: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开展本管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检查人员对各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负责组织统计大检查统计表;负责分析、总结大检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报送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大检查时间和范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检查范围为全镇所有取得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人员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情况、特殊工种人员学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及竣工验收情况。
(二)涉及油、气、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的生产装置及储罐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特别是石化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油气储罐区,是否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装置。
(三)汛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8月30日)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宣传。各村(社区)、有关企业要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组织制定开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强宣传动员,在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张挂安全大检查宣传标语,向企业员工传达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要做到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彻底整改隐患。企业要将自查发现的隐患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自查自纠管理台账,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镇安监所。
(三)检查督查阶段(10月1日至12月20)
组织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推动落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各类单位检查率要达到100%。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把大检查工作抓严抓实。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加强值班,及时报告
各村(社区)、有关企业要加强汛期、中秋、国庆节期间应急值守,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汛期与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完善台账,建立专档
各村(社区)、有关企业要及时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宣传动员部署资料、自查自纠管理台账、安监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相关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形成大检查工作专档。
镇安监所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工作实施方案、检查企业记录、整改方案、隐患整改复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报表等资料,不断规范工作台账管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村(社区)、有关企业在8月20日前要将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9月12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隐患整改清单等报送镇安监所。于12月10日前将大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报送镇安监所。
达州市达川区堡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