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关于解决亚云社区三户危房拆迁周转房费的函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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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翠办函〔2018〕127号

区财政局:

亚云社区五组(原嘎云村五组)农户李正春、李正学房屋系D级危房,于2015年2月初突然发生倾斜,导致两户农房成安全隐患,无法居住。经区政府主要领导2015年2月11日批示予以拆迁安置,在区房征局的指导下,翠屏街道办事处和翠屏山协调办对两户危房进行拆迁,李正学于2015年7月27日签订拆迁协议,原房面积344.03平方米,拆迁户李正春于2015年5月27日签订拆迁协议,原房面积125.23平方米。安置点确定在亚云二小区安置房内,拆迁协议签订时已经发放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共计18个月周转房费。2016年7月、2017年7月再次发放了共计24个月的超期周转房费90097.92元。现因安置房未修建,现需支付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共计12个月的周转房费45048.96元(李正春:125.23×8×12=12022.08元,李正学:344.03×8×12=33026.88元)。

亚云社区二小区李光斌房屋年久失修,形成危房,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区房征局和翠屏街道办于2015年1月26日与李光斌签订拆迁协议,房屋面积138.83平方米,安置点在亚云社区二小区安置点,期满18个月后,2017年8月已经拨付第二年度超期周转房费,至今未还房安置。需要拨付第三年度周转房费13327.68元。(138.83×8×12=13327.68元)以上三户总共需要及时拨付周转房费58376.64元。望及时拨付!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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