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2018〕357号
一、基本情况
八一村位于石桥镇西部,幅员面积5平方公里,辖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20户2250人,党员74人,贫困户122户388人,其中2014年脱贫15户48人,2015年脱贫18户47人,2016年脱贫11户54人,2017年脱贫69户204人,2018年预脱贫6户24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人口16户48人,均实施集中安置方式。本村坚持以搬迁群众稳定脱贫为目标,立足当地实际和产业基础,把搬迁户顺利搬得出、安心稳得住、人人有事做、脱贫能致富作为后续发展目标,高度重视,及早谋划。
二、后续发展思路
结合搬迁户致贫原因和致富需要,在引导服务外出务工就业的同时,围绕“就近创业就业”,着力解决好不同年龄、不同致贫原因、能力层次不同的搬迁户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问题,盘活“三块地”,创新工作思路,引导自主创业,激发内生动力,促进稳定脱贫,促进增收。
三、后续发展规划
(一)支部引领产业,构建助民增收机制。坚持“抓党建、促脱贫”的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头作用,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方向。村支部着力用好国家扶贫政策,尽力盘活搬迁户的“三块地”,即搬迁对象原享有的耕地、林地权益不变,促进搬迁对象迁出点耕地、林地、宅基地“三地”资源向“三变”有效转变。结合本村的生态环境、村民多年来的种植习惯、各类作物的种植效益,实行耕地流转、做好退耕还林、实施拆旧复垦,从而提升土地效益,形成连片产业。在实现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大力推广规模种植,明确把柑橘、生姜、青花椒、“川凤”大米等经果作物作为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扶持发展。积极带领搬迁户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
(二)创新服务工作,构建多元增收渠道。多渠道就近开发护林员、公路管理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帮助易地搬迁群众实现“家门口”务工,“找工作不用自己操心,有村社干部帮忙”。同时,村支两委积极联系本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就近务工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对已实现就业的搬迁对象,逐户逐人建立就业台账,搞好跟踪服务;对暂未就业的逐户逐人核实登记劳动力年龄结构、学历水平、劳动技能、就业意愿等,全面精准掌握就业需求,建立劳动力就业需求台账,然后了解本地举办的就业扶贫招聘会,根据搬迁对象不同文化素质、就业技能、择业意向等,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
(三)引导自主创业,构建致富“头羊”效应。支持引导有文化、有技能的搬迁对象自主创业。对创办微型企业且符合扶持条件的搬迁对象,在优先享受政策扶持范围的基础上,可另行享受最高达5万元、贴息期至少3年的小额信贷,并减免3年相关税费。自主创业带动两人以上建档立卡搬迁对象稳定就业一年的,由镇级财政一次性补助创业基金3000—5000元。同时为用活小额信贷资金,鼓励建档立卡搬迁对象持股分红,每户可将最高5万元的小额信贷资自行发展生产、入股相关企业、合作社,每年享受不低于3000元的入股分红。
(四)加强政策宣传,构建自力更生机制。围绕“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光荣脱贫”的要求,探索易地扶贫搬迁自力更生机制。充分发挥安置点集开放性、实用性、多功能性为一体的文化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感恩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就业技术技能培训等,提高搬迁对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光荣脱贫”的认识和能力。加大搬迁对象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社会美德、职业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切实转变观念,用三年时间促进搬迁对象融入当地、融入社会。搞好年度素质教育培训,包括社会美德教育培训、职业教育培训、纪律法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群众自力更生自觉性。积极组织搬迁对象投工投劳,力所能及地参与安置点工程建设和周边环境打造工作,主要从事建筑、搬运、绿化、卫生等工作,增强老百姓意识。把老百姓思之切、盼之急作为推进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让搬迁对象参与其中,引导搬迁对象积极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督工作,凝聚脱贫攻坚正能量,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引导建立群众自发参与的社会义务工作群团或组织,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社会义务工作,增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脱贫光荣的思想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村支部书记邱小波为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办公室,村主任彭显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村监委会潘学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二)强化责任意识。村主要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好“领导干部和部门带头帮扶、驻村干部精准帮扶、村社干部参与帮扶、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帮扶”的精准扶贫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
(三)严格督查问责。敦请镇纪委加大督查问责力度,集中力量精准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考评和责任追究,对于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