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田洪铭
发布日期: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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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府发〔2018〕112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安监〔2018〕182 号)和《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安办〔2018〕64 号)要求和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我乡实际,特制定《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和汛期,以及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上升的严峻形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要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函〔2017〕84 号)要求,按照时间任务节点、工作任务部署和阶段任务完成情况的安排,及时对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

1、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未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

2、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未经许可、备案的;

3、未按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并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环节的查验、登记等制度的;

4、发货前未认真查验、登记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证件,为无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和车辆发货的;

5、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

6、在管道周边搭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建(构)筑物,利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悬挂广告牌、搭建构筑物的;

7、在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 5 米范围内,种植乔木、灌木等深根植物,取土、采石、用火、堆放可燃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的;

8、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是否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9、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是否按要求进行。

(二)汛期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要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达川安办〔2018〕29 号)要求,加强汛期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工作,立即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三)特殊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要立即对辖区涉及特殊作业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环节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殊作业方案计划和过程记录,并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建立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制度,开展作业前的风险评估和作业许可审批;强化现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发生。

三、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共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30日)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及辖区相关企业,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和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自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把隐患当事故来对待,认真分析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对反复出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从制度和管理上找原因,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检查督查阶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检查计划,立即对企业开展“全覆盖、零容忍”执法检查。乡政府将采取计划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适时组织对重点部门、行业和相关企业进行检查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谋划,细化分解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落实工作措施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结合《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等环节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达川安办〔2018〕24 号)精神,严格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内容,及时组织力量对涉及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并于8月15日前报送乡安监所;大检查结束后应及时收集整理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并于12月5日前将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报乡安监所。

(四)加强跟踪督导

乡政府将组织乡安监所、堡子派出所等将采用督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对此次安全大检查全过程进行随机抽查,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情况和资料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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