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8〕117号
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为了深刻汲取2018年6月1日通川区好一新塔坨农贸市场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管行业管安全制度,积极查漏补缺,排查和整治全镇住房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20日开展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开展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载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建安委[2018]24号、达州市政府办《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扎实开展全镇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坚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各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住房安全工作,要成立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专门机构,要组建检查组,逐村逐社逐户排查,严防死守,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宣传农村住房安全知识,让群众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承担义务,确保自住房、自建房使用安全。要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内容
各支部和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要切实开展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做到整治一起销号一起,坚决杜绝住房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的住房要再次核查,看其住房是否安全达标,如安全未达标,必须纳入到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进行实施。此项工作由各村支部书记负责。
(二)加强农村住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强化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村民柴草堆放规范、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自觉树立安全用电意识,检查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注意吸烟安全、生火安全等。
(三)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行为。严格按照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禁止住户违规将烟花爆竹、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家里,对可燃杂物实行有序堆放,杜绝乱堆乱放现象发生。
(四)仔细检查住户用电行为。严格按照规范用电要求,全面排查农户家中电线老化,裸露现象并及时督促住户进行整治,积极指导住户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五)全力做好传统村落消防安全。严格执行《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传统村落、古建筑等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器材和设施。全面排查传统村落是否落实用电用火安全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夯实责任。各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要把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形成各村社干部齐心抓的工作局面,要夯实各村社干部和住户的责任,组建检查工作组,检查组要到住户家中认真排查,切实做好住房安全工作。
(二)认真整改隐患。各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坚决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各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要认真收集本辖区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按要求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达川区渡市镇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及开展情况报送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