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文广函〔2018〕11号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实调整主要河流河长、设立重要水库库长和设立区级河长、库长联络员单位的通知》(达川委办〔2017〕91号)安排,我局为新宁河联络员单位,达州市达川区河长制办公室近期连续对新宁河水质污染问题发出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达州市环境监测站 达州市市县河长河流水质状况内部通报第1期》指出:达川区新宁河新宁大桥断面水质为IV类,水质轻度污染,超标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其中氨氮(IV类)超标0.25倍,总磷(IV类)超标0.01倍。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达州市环境监测站 达州市市县河长河流水质状况内部通报第2期》指出:达川区新宁河新宁大桥断面水质为V类,水质中度污染,超标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相比上月水质变差。
为协同抓好污染治理工作,避免新宁河污染情况进一步蔓延,现特函告贵府:务请高度重视新宁河污染治理工作,彻底查清污染源头,切实采取有力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对相关责任主体要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落实。
请收悉函告后,抓紧落实整改工作,务必于下次检查之前,完成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书面报送我局后上报区河长制办,确保水质达标,水环境持续改善,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