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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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府发〔2018〕54号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乡境内乡级公路和通村公路无证、无牌、超速车辆现象基本消除;完善农村公路警示标志、加强汽车驾驶员和摩托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乡政府领导下,派出所、乡安办、乡交管办、乡财政所、乡农技站等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和新格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乡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成立碑高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乡长蒋金谷担任、副组长由副乡长丁禄军担任,派出所所长吴晓波、乡交管办邓仁江、赵家派出所民警郑含洪、乡财政所长周华文、乡农技站站长李云啸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督促各村履行工作职责,开展指导、检查等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丁禄军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组下设三个职能组。

    1、宣传教育组,邓仁江负责;2、勤务保障组,周华文负责;  3、路面监控组,丁禄军牵头,邓仁江、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具体负责。

    四、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构

    乡政府成立碑高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代表乡人民政府行使本行政辖区的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权,交管办向泽轩任主任、郑含洪任副主任,邓仁江、符红为成员,交管办实行乡直接领导、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农技、交警部门业务指导。

    五、建立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乡人民政府主管、乡交管办主抓,派出所参与管理,乡安监所以及村民委员会配合的管理工作责任制,乡村两级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合力强大、监管处置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乡交管工作人员在乡领导带领下,每天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巡逻管控,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六、工作职责

    乡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列入村民自治内容在辖区内建立驾驶员行业协会、实行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乡交管办: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建立辖区内道路、机动车、驾驶员的基础台账,实行机动车辆、驾驶员户籍化管理;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报告,督促及时整治,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加强农村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开展农村交通违法查纠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车管业务;处理未伤人的轻微交通事故,协助公安交警、派出所做好伤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逃逸的查缉,交通事故善后调解处理工作。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交管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检查管控;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以及轻微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村协管员配合协助乡交管办开展基础工作。乡司法调解、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工作要求

    乡交管办要健全日常巡查、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检查、交通隐患排查整治等制度和相关工作档案(包括交管办交通安全员及协管员档案,交通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交通安全检查档案,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档案,交通安全宣传档案等)并落实专人对工作档案进行管理,确保档案记录完整、详尽、无损毁,工作情况有迹可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乡政府每季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严查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努力形成严管整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高压态势。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我乡的农村交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做到“五进”,即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农村、进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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