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关于开展2018年碑高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7-11
点击数:

​碑府发〔2018〕112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达川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达川食安办〔2018〕14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定于7月12日至7月18日举行2018年全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全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区政府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战略部署。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

(二)深入宣传各地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快建设幸福美丽达川的决定和区政府关于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年集中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升监管能力,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协管责任、社会各方共建共治“五位一体”责任的经验做法。配合开展“双安双创”成果展示,全面呈现我乡“双安双创”成就,带动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提升。

(三)引导食品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一批诚信经营、尚德守法的“达川造”食品企业,增强消费信心,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服务产业民生。

(四)推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乡级层面。由乡食安办会同乡级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特色以及“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组织开展,共同制定《乡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分工,组织主题日宣传活动。

(二)村(社区)层面。各村(居)委会要从7月12日起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参照乡级层面活动方案中“乡级部门主题日”的形式,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行业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食品从业者、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村(社区)、乡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周活动,明确“食品安全宣传周”已列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省、市、区食品安全办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工作、列入《“十三五”四川省食品安全规划》、列入2018年全省、市、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高度重视宣传周活动,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级(社区)、乡级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并形成规模声势。各单位要仔细排查在活动中潜在的安全风险,严密部署灾害预防、消防交通、医疗救治、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精心策划,注重实效。突出宣传主题,针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并妥善处置。

(三)严肃纪律,厉行节约。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四川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一项规定和区委十二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加强宣传,总结成效。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请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注意及时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于7月26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集中宣传照片、图片等资料报乡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达州市达川区碑高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