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2018〕144号
区财政局:
我镇于2017年12月收到达川区财政局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其中包括农村提供公益性岗位的补助资金1万元。并于2018年1月18日全额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其中包括农村提供公益性岗位的补助资金1万元拨付给各村。镇政府将在3月底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并监督各村在3月底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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