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委发〔2018〕37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根据《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财监督〔2018〕4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了《河市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7日
河市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按照《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财监督〔2018〕4号文件),特制定了《河市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出现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7年至2018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等共25项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管理情况;中央、省及市级未要求,但市级或区级明确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也应纳入治理范围,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1. 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 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3. 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为专项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辖区、本单位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奎自纠工作及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按要求向镇纪委报送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密切配合各专项检查组的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纪委(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全镇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对镇级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统一进行处理处罚、对发现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及时对治理情况进行公示,并负责全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告工作。
(二)镇财政所:负责各类惠民补贴的相关表册的收集汇总,相关惠民政策的解释和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协调汇报工作。
(三)镇农技站: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四)镇林业站:负责前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五)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困难群众生活临时救助、退伍军人公益性岗位、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优抚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六)镇计生办:负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七)学校:负责对中职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特别资助、学费资助、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助学金、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补助资金、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八)镇规建办: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九)镇扶贫办: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首扶制、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四、治理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 5日起至7月15日)
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各村(社区)对本村(社区)惠民惠农财政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各村(社区)要逐户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21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纪委(监察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我镇自查、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至少选择100户以上的农户进行抽查,对每户的“一卡通”及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检查。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22日至9月15日)
配合上级主要对各村(社区)“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及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接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必须落实到户,要涵盖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表格,挖掘典型案例。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依法严肃处理。镇纪委将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对严重违法乱纪的,纪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四)严格资料报送。镇级相关单位(部门)务必于7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附表报送镇纪委和财政所各一份。
附件:河市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花名册
附件
河市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花名册
组 长:张永红 党委书记
金中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旭 纪委书记
成 员:刘小琴 镇人大主席
蒋立强 党委副书记
王 槐 武装部长、副镇长
黄晨曦 副镇长
余政江 副镇长
严 龙 纪委委员
李钰莹 镇监察室工作人员
廖伦华 纪委委员
周小红 纪委委员
王兆金 纪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监察室,由李钰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